加强预算管理,推进预算审核

07.06.2016  08:01

为贯彻落实《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以及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根据《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省级部门预算的批复》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的通知》,6月1日,省厅组织有关专家,对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预算方案进行了预算评审。

预算评审是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手段,为提高项目单位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准确性起到支撑作用。开展预算评审,是厅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根据预算评审要求,专家对省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预算方案的可行性、必要性、准确性、合理性进行了充分论证,对项目预算需求和绩效目标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进行了审核。与会专家在充分肯定项目预算基本合理,项目建成能够进一步加强监测数据的质量管理,并能客观反映全省空气质量状况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完善预算方案、补充细化部分设备名称、数量及费用等的修改建议。项目预算评审为我厅加强预算管理起到积极的推进作用。

通过预算评审,省厅对项目实施单位(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 项目建设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建立健全议事制度,明确工作程序和规范,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按照项目分类分块明确专人负责,细化责任; 二是 加强与市县沟通协调,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对空气站房建设的支持(站点免费使用原则),确定具体点位设置,确保选点准确性、代表性强,做到不漏项,对站点周边环境认真勘查,确保水、电、气、网联通; 三是 明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确保12月底完成项目验收,2017年元月份试报监测数据; 四是 做到专项资金专人负责、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做到大额支出集体决策,规范使用资金,本着节俭的原则在预算范围内支出资金,待项目验收合格后,扣除质保金后一次性支付; 五是 建立项目管理台帐,加强档案管理,形成一套管理规范、程序严密、技术严谨的档案资料。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合同制、招投标制和监理制,做到阳光透明,信息公开,廉洁公正; 六是 在项目预算方案基础上完善项目建设方案,明确技术审查程序,确保招标设备既符合国家技术要求,又满足我省实际,既体现精准超前,又满足监测规范,有效形成统一布局的省级环境空气监测网络; 七是 尽快研究环境空气监测网第三方运维问题,提出2017年运行维护计划,在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时一并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