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24.12.2015  18:49

      近期,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下发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执行。《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组织领导。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成定西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检疫御灾和防治减灾体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5%以上,测报准确率达到90%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实施意见》指出,要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提高监测预警水平。完善监测网络建设,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科学布局监测站点,建立健全专、兼职测报员体系,及时发布测报信息。二是提升检疫御灾能力。切实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传播扩散的源头管理,重点做好种苗产地检疫,加快建立市、县两级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封锁网络,严防周边省区、省内检疫性林业有害生物跨境传播。强化国内植物调运检疫,促进林业经营者自律和规范经营。三是提高应急防治水平。各县区进一步完善突发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加快建立工作机制,制订处置工作流程,落实资金投入,加强应急处置能力。积极转变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方式,不断强化营林措施,普及无公害防治技术。四是推进社会化防治进程。从事森林、林木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积极开展有害生物承包防治、技术咨询等业务,形成以各级林业防治队伍为主导、社会化防治组织为骨干、林农互助防治为基础的社会化防治新格局,逐步构建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防治体制机制。
      《实施意见》要求,一要全面落实防治目标责任。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将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纳入林业和生态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双线”责任制度,落实“四率”指标,实行“谁经营、谁防治”的原则。二要加强部门协作配合。交通、工信、建设、农业、质监、林业、环保等部门,要切实加强沟通协作,各负其责、依法履职,协同开展所辖领域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定西市林业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