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加强普法宣传提高青少年自护意识

22.07.2014  19:06

7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我市相关部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汇报,实地走访了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院、流动儿童服务站等地,听取了我市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康生,副市长咸大明出席汇报会并陪同调研。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的自护意识,已建成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16家,青少年反邪教教育警示基地1家,并开展了“法律进万家”、“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筑牢青少年自觉抵制不良侵害的心理防线。同时,我市还整合各方资源,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服务、救助和帮扶工作体系,聚焦城市流浪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农民工子女等群体。自2003年以来,我市共对5575名流浪未成年人进行了妥善安置;投资3000余万元新建了儿童福利院及残疾儿童康复中心;积极争取“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资金102万元,在全市创建“留守儿童之家”51所,真正实现了留守儿童“学有所教、情有所依、困有所帮、托有所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