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近日,省政府印发了《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甘政发〔2015〕37号),就做好新形势下的全省爱国卫生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意见》指出,通过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城乡环境卫生条件明显改善,影响健康的主要环境危害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民群众文明卫生素质显著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广泛普及。有利于健康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进一步改善,重点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和精神疾病等公共卫生问题防控干预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居民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意见》提出了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城市环境卫生薄弱地段整治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二是切实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强化水质检测监测,确保饮用水安全。三是加快农村改厕步伐。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村推进,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力争2020年,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在2014年底的基础上增加不少于10百分点。四是科学预防控制传染病和病媒生物。落实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建立健全传染病和病媒生物监测网络,采取有效防控措施,从源头上控制疾病的发生与传播。五是大力实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全民健康素养促进长效机制和工作体系,科学、规范、有效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全面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六是广泛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鼓励群众经常、持久地参加健身活动。七是积极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落实各项社会控烟政策措施,稳步推进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工作。八是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争取到2020年,全省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数量提高到城市总数的40%,国家卫生县城数量提高到县城总数的5%,省级卫生县城数达到县城总数的80%。九是探索推进健康城市建设。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和支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努力打造卫生城镇升级版,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意见》强调,切实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努力形成推进工作的整体合力,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治理水平,积极创新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和方式,切实加强爱国卫生工作能力建设,加强对爱国卫生工作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有关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