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文博会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
为确保“首届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以下简称“文博会”)在我省顺利召开,根据省委、省政府总体工作部署,保持我省文博会期间价格水平基本稳定,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现就加强文博会期间价格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价格监管的责任意识
丝绸之路(敦煌)国际文化博览会是“一带一路”战略中唯一以文化为主题的国家级文化博览会,也是我省举办的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力最广的国际性盛会。办好文博会,对于推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促进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民心相通,加强沿线省市区沟通协作,加快西部欠发达地区对外开放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文博会时间长、人数多、国际影响大,必将在我省形成一个巨大的消费热点。全省价格监管工作者,特别是酒泉市、敦煌市,要以文博会为契机,牢固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履行价格监管职责,切实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二、完善价格监管组织协调机制
相关市要成立文博会期间价格监管领导小组,按照“着眼全局、突出重点、依法监管、强化服务”的原则,加强文博会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整合市、县两级价格监督检查力量,积极与旅游、交通、商务、工商等部门建立价格监管联系制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等功能,推动形成社会参与机制,进一步形成价格监管合力。
三、加强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1.要加强文博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旅馆住宿、交通客运、旅游服务、商业零售、餐饮服务、旅游景点、停车场、加油站等行业的市场价格巡查。对乱收费行为、价格欺诈行为、强行服务获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以及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对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要第一时间公开曝光查处结果。
2.要畅通价格投诉举报渠道。严格价格举报值班制度,实行举报电话专机专用,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认真受理价格投诉举报,及时办理举报案件,对案情简单、政策界限明确的要快速办结;对案情复杂、政策界限不明确或者按程序办理需要一定时间的,及时与举报人沟通。耐心解答咨询,努力化解价格矛盾,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要成立应急检查组。相关市要制定《文博会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预案》,建立文博期间价格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机制,遇应急事项时及时出动检查组,快速解决有关价格纠纷和投诉。
4.要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各地要主动为经营者宣讲价格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采取提醒、告诫、约谈等方式,提高经营者的价格法律意识,引导、帮助和督促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诚实守信经营,规范价格行为。
5.要充分发挥“网格化”市场价格监管机制的作用。按照“网定格、格定人、人定责”的总要求,制定文博会期间网格化监管方案,落实网格化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监管效率,划定网格、选定人员、确定责任,使巡查监管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全覆盖。
四、加大价格信息发布与舆论引导力度
1.推进价格信息发布制度,引导合理消费。推进对重要民生价格及与文博会相关的商品及服务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利用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及门户网络、政务信息网等网络载体,及时发布与文博会有关的价格信息。
2.加强价格工作的主动宣传。加强价格舆情监测引导。定期搜集、分析各类媒体上涉及文博价格的舆情,及时把握群众关心的价格问题。会同新闻部门,及时准确地宣传有关稳定市场、组织供应等方面的政策措施,正确引导合理消费预期。遇到突发价格事件,妥善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加强价格社会舆论监督。
五、强化文博会相关价格监测预警
加强与文博会关系密切的市场价格监测预警。要在做好主副食品和重要能源原材料价格等常规监测的基础上,密切关注旅馆、餐饮、旅游和商业零售行业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动情况,对景点门票、长途客运、旅馆酒店价格要加强巡视,既监测价格变动情况,也巡视经营者定价行为是否规范,对可能引起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查明原因,提出对策及时上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要把价格监测预警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必要时可结合市场变动情况,适时调整监测品种,增加监测频率。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