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工作的通知
甘教督函〔2015〕21号
各市(州)教育局、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工作,及时把握教育督导发展动态,全面反映教育督导改革新面貌、新成果,现就做好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重点
围绕反映本地教育督导改革特色的政策、措施、制度、做法和经验,重点报送以下几方面工作信息:
(一)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教育督导制度体系建设,创新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二)督政工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市州教育目标责任考核,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等教育重点、热点、难点问题。
(三)督学工作。督学责任区建设,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工作,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中小学管理评价,督学队伍建设、管理和培训,幼儿园、中小学校、职业院校督导评估。
(四)教育质量评估监测工作。基础教育、职业教育等教育质量评估监测。
二、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工作,完善报送机制,规范报送方式,提供更多质量高、针对性强、有参考价值的教育督导信息,形成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一)报送方式。本着厉行节约、便捷高效、真实准确的原则,各市(州)、县(市、区)通过甘肃教育督导宣传群 (群号108923470)将教育督导信息资料电子文档报送省督导办信息联络员李政,不再报送纸质版。
(二)报送机制。各市(州)要完善信息联络员制度,指派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编辑和报送工作,信息联络员要加入甘肃教育督导宣传群。6月10日前将《全省教育督导信息联络员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上报省督导办。
(三)数量要求。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每月至少报送4条信息,其中经验类或调研类信息占1-2条,杜绝“零报送”现象。字数控制在500-3000字,调研类信息可放宽字数限制。
(四)内容质量。信息联络员要认真负责,切实做好信息的筛选和归纳整理,上报信息要精选精编,力求做到标题简明、内容充实、文字简练、表述客观、突出新意。原则上一事一报。督导办领导要严格把关,切实负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五)以下信息将不予采用,不计入报送量:
1.未经加工编辑的文件、简报、领导讲话、通知、方案、计划、工作总结等;
2.内容无时效性或偏离教育督导主题的信息;
3.单纯的评论性文章;
4.经核查严重失实的信息。
(六)各市州教育督导部门进一步完善本市(州)教育网《教育督导》专题栏目并保证正常运行和及时更新,加强督导信息报道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省教育督导信息宣传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及时通报区域内教育督导工作进展情况、先进事例和典型人物事迹。
联系人:李 政 联系电话:0931-8720031
附件1:2014年各市州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附件2:全省教育督导信息联络员基本情况表
甘肃省教育厅
2015年5月29日
附件1
2014年各市州教育督导信息报送及采用情况
序 号 | 11市 州 | 报送数 | 采用数 |
1 | 酒泉市 | 57 | 46 |
2 | 张掖市 | 46 | 39 |
3 | 天水市 | 44 | 35 |
4 | 武威市 | 39 | 33 |
5 | 平凉市 | 37 | 32 |
6 | 兰州市 | 32 | 31 |
7 | 定西市 | 31 | 28 |
8 | 金昌市 | 29 | 25 |
9 | 庆阳市 | 20 | 19 |
10 | 陇南市 | 21 | 18 |
11 | 白银市 | 23 | 18 |
12 | 临夏州 | 20 | 17 |
13 | 甘南州 | 17 | 15 |
14 | 嘉峪关市 | 15 | 13 |
合 计 | 431 | 369 |
注:统计周期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附件 2
全省教育督导信息联络员基本情况表
单位(盖章): |
| 报送时间: 年 月 日 | |||
姓名 | 职务 | 办公电话 | 手机 | QQ号 | 信息专用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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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完整填写表格内容,经单位同意盖章后,于2015年6月10日前报送到省督导办,传真至0931-8720031,电子版发送到[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