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税发票管理工作的思考

04.11.2015  11:20

  发票管理是地税机关开展税收征管的重要环节,是监控税源的基础性工作和有效措施。目前,在继续维持“以票控税”格局的背景下,加强发票管理工作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发票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分析
  税收执法的需要和部分纳税人利益诉求之间存在难以调和的矛盾。集中表现在:少数纳税人以各种理由拒绝开具发票或不主动提供发票,以此达到少申报和逃避税款的目的。这类看似打“擦边球”的现象实际上就是偷逃税行为。
  不同利益主体之间形成的利益交换风险难以化解。一方面,一些没有发票领购权或超过发票核定用量的经营者,想方设法地从发票“结余户”手中以支付“手续费”的方式取得发票。另一方面,由于大部分消费者协税护税观念不强,部分经营者趁机推行“不索要发票可以销售折让”,以此引诱消费者放弃索票,达到控制用票量的目的。还有少数兼营行为的经营户通过发票混用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票开具税率,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
  发票管理科技化手段滞后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当前,发票防伪技术和信息化应用水平还不是很高,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借助高科技手段从事制贩假发票犯罪行为。由于假发票带来的高利益回报,部分经营户乐于购买并使用假发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二、加强发票管理工作的思考
  近年来,针对发票管理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全省各级地税机关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有力地打击了涉票违规违法行为。除此之外,发票管理仍需在三个方面寻求突破:
  (一)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实施发票综合管理
  推动发票的法制化建设,切实发挥“以票控税”作用。发票被业内人士称为“第二钞票”,加强发票法制化建设,是从根本上抑制发票违规、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可以有效借鉴金融系统对金融票据管理的经验,加快发票的法制化建设进程,把近年来税务机关探索形成的行之有效的成功经验,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
  建立纳税人“违规违法用票”黑名单制度。参照纳税信用黑名单制度的做法,建立纳税人“违规违法用票”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违规违法用票”企业和个人,并建立与国税、工商、社保、银行等部门的信息交换机制,及时通报“违规违法用票”黑名单,供相关单位参考使用,使违法当事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加强宣传辅导,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涉税服务,不断提高用票单位和广大纳税人对发票的认知度。充分利用好网络、电视、报刊、公告、专栏等固定媒体把发票法规知识宣传好。不断拓宽发票兑奖面和奖额设置,动员全社会力量支持地税发票管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协税、护票的良好氛围。
  严格发票内部管理,着力完善发票管理内控机制。针对发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强化内部管控,做好发票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监督。同时,加强发票数据与申报数据的比对、分析、应用,对容易出现漏洞的风险点,增加风险管控措施。从根本上改变“重前台发售,轻过程监控;重票面审核,轻实质核查”的局面。
  密切部门配合,加强外部协作,严厉打击发票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发票与征管、稽查等部门的配合,及时发现问题,互通信息。加强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配合,力促所有单位在消费时依法索取发票,并严格控制违规票据入帐。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探索建立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加大发票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提高非法使用假发票经营主体的“边际成本”,遏制假发票市场的生存空间。
  (二)进一步改进普通发票管理方式,强化税收“以票控税”手段
  对规模以上重点税源纳税人,全面推行网络发票,加强税源控管;全面放开小微企业和月营业额在3万元以下纳税人定额发票供应量,进一步简化发票领用、发放手续,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加强定额管理,对双定户实行科学合理加技术支撑的定额核定办法,准确核定纳税定额,对超定额用票量,加强税款补征管理。
  (三)以网络发票为基础,探索建立电子发票管理模式
  近年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都在推广应用网络发票,我省地税网络发票也于2014年在全省部分行业推广应用。网络发票的推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目前困扰地税机关发票管理的一些难题,但其仍然是纸质发票在信息化状态下的延伸,无法从根本上完全杜绝“阴阳发票”等问题。此外,发票印制和管理成本数额较大,这在“简政放权”的今天显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尤其对电商企业来说,发票开具也已成为他们实现全流程电子商务的最后一道障碍。
  因此,在网络发票的基础上研究推行电子发票已显得刻不容缓,推行电子发票,对于遏制税款流失,防止发票犯罪,规范市场秩序,减轻纳税人负担,减少征收成本,提高地税部门行政效率,优化税收征管环境,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省局发票管理处副处长 李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