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30.03.2015  18:07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省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更好地促进新形势下陇南档案事业大发展、快发展,结合工作实际,陇南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六部分:(一)提高认识,明确档案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思想。强调进一步深化对档案和档案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着力抓基础、强管理、提能力,力争在“十三五”末逐步形成管理科学、法规完善、资源丰富、功能齐全、服务高效的现代档案治理体系。(二)建立档案事业现代治理体系。提出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要求党委、政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提供条件,强化行政部门对档案管理的主导责任,规范并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建立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档案社会管理新格局。(三)构建覆盖全社会的档案资源体系。提出要建设面积达标、功能齐全,结构合理的档案馆(室);档案工作要应建设尽建,全面覆盖;归档材料要应归尽归,应收尽收,推动档案工作向社会全覆盖、向行业全渗透。(四)构建档案科学管护的安全体系。要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人防、物防、技防、联防“四位一体”的档案安全防范体系。要加快档案信息安全建设,加强对拟公开档案和拟上网内容的审核审批,做好重要档案异地异质备货工作。(五)构建多层次的档案资源开发利用体系。要健全档案资政机制,积极发展档案文化,加大档案信息资源开发力度,切实推进档案存储数字化和利用网络化,逐步形成电子文件、电子档案中心、数字档案馆(室)“三位一体”的档案信息服务中心,使档案公共服务惠及人民群众。(六)完善档案事业发展的保障体系。强调要把档案事业建设列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将相关业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通过改善档案工作舆论环境,提出加强档案宣传工作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