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两办”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08.06.2015  19:27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推动新时期全县档案事业健康有序发展,静宁县档案局拟订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经上报县委、政府审核,近日,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文件印发贯彻执行。
  该意见结合全县档案工作实际,突出静宁特色,从重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构建档案利用体系、构建安全管护体系、加强支持保障力度6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的措施和建议。意见分析了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现状,提出了改进档案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强调了党委政府的主导地位,明确了工作考核和表彰奖励机制;明确了档案局的执法主体地位和党政机关、社会组织全面参与的档案工作格局;提出了档案部门全面开展业务指导的工作机制。对档案馆、县直、乡镇、村级档案室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了档案接收、征集范围和移交程序。提出了档案资源开发、查阅利用和数字化建设的具体措施。提出了档案实体安全和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要求。从提高档案意识、保障档案经费、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档案工作保障措施作出具体要求。该意见将成为今后一段时期静宁档案工作的指导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