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委县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加强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近日,崇信县委、县政府以县委办、县政府办名义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全文共6大部分18条内容,从高度重视新形势下档案工作、提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扎实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档案利用体系、构建管护科学的档案安全体系、加强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六个方面,对全县各乡镇(园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提出明确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对于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园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以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从战略的高度、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档案工作的使命感和历史责任感,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切实加强,工作上大力支持,保障上着力强化。
《实施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县档案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全县总体部署,进一步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建立健全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方便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和确保档案安全保密的档案安全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档案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切实推动我县档案事业科学发展。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科学的档案工作机制,健全依法治理机制,创新档案工作格局,完善档案工作指导机制,提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职能力;加快档案馆室建设,规范档案征集管理,完善档案接收程序,扎实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利用服务,强化档案文化服务功能,大力推进数字档案馆(室)建设,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档案利用体系;全面提升档案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档案信息安全;提高全社会档案意识,完善档案事业投入机制,并对档案干部队伍建设、档案基础设施建设、信息化建设以及到“十三五”末档案馆室所要达到的等级标准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