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15.07.2014  20:45

各市(州)教育局,厅直有关单位:

5月20日中午,湖北省麻城市一小学发生一男子闯入校园持刀砍人事件,8名学生不同程度受伤。此次事件充分暴露了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保安、门卫日常工作不负责任,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不到位,学校安全隐患没有彻底排除。同时也说明,校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强化校园“三防”体系建设,加强校园重点部位、重要时段的安全管理工作,刻不容缓。为此,根据公安部、教育部5月21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就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各地各校要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保安、门卫安全职责,健全完善校园出入人员、车辆登记,严格学生、幼儿接送管理制度等,严禁可疑人员进入校园,严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要靠实校长、园长作为校园内部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落实《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值班教师要加大巡查频次,切实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学生上下学时段,校长、班主任、安保人员必须到岗到位,做好相关工作。

二、全面强化校园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校园“三防”建设水平。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想方设法为中小学、幼儿园配备门卫和年富力强的治安保卫人员,配备安全叉、橡胶棒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器械。要严格落实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城市校园保安配备率、器材配置率达到95%以上,乡镇农村校园达到80%以上的要求。校园保安员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务条例》要求,切实担负起校园安全保卫的职责。寄宿制学校要配备专门的值班人员和生活管理教师,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GB/T29315-2012),加大对校园重点部位安全防范系统建设的投入和保障,推进达标工作,积极推进校园技防系统与公安机关、教育部门视频监控系统联网工作,为加强实时监控、网上巡查提供支持。

三、全面排查校园内部各种安全隐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以“查问题、找隐患、促整改”为重点,对本地本校(园)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不间断地进行检查。特别是对安全隐患较多,防范能力薄弱的城乡结合部、农村校园,要积极协调地方财政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落实经费、装备等各项安全工作保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

四、坚持多部门联动维护校园安全。充分发挥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成员单位的作用,协调公安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会同综治、公安、工商、卫计、文化、食药监等部门持续加大校园周边复杂地段的巡逻、管控和整治力度,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卫生环境的治理整顿,维护校园周边的良好秩序。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坚决防止不法分子、精神病人、行为偏执人员对师生生命财产的侵害,坚决防止各种入校滋事事件的发生。

五、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六一”儿童节和“端午节”期间的安全工作,要把安全保卫放在节庆活动组织工作的首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要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节庆活动的绝对安全。近期,公安部、教育部将派10个工作组到各地明查暗访。“六一”后,省公安厅、省教育厅也将组织力量对各地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甘肃省教育厅

                                                                                                                            201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