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监管遏制电商“先涨后降”
据了解,规模空前的“双11”到来前夕,许多电商开始玩起“先涨价后降价”的花招。电商将一些商品在“双11”前提高10%至20%,然后等待“双11”时再打出六折、七折销售。为此,市消协提醒消费者,“双11”网购打折商品,或者使用优惠券时,需提前锁定所购买商品,记录保留商品正常销售价格的页面,以警惕商家虚标原价。(详见《兰州日报》11月5日六版)
这两年,互联网时代催生的“双11”网购节,已经成为每年一度的狂欢节。商家疯狂促销,消费者疯狂抢购,就连虚假促销和假冒伪劣,也疯狂其中。最典型的消费乱象之一,便是“先涨价后降价”的虚假促销,深受消费者诟病。其实这真是拙劣的小把戏,毕竟若是在实体店玩“先涨后降”,如果消费者对价格不敏感还真不容易发现。可在线上再玩这套把戏就有点失灵了,因为在互联网高度发达的今天只要用一些价格比较工具或助手,商品多少钱就会一目了然。看着有些电商把原来价格低的商品拉高售价然后再造势宣传,觉得商家真是太小瞧消费者了,简直为这些电商的智商着急。
况且,面对前两年“双11”的种种乱象,今年工商总局也坐不住了,不久前约谈了阿里巴巴、京东等10家大型电商,要求全面梳理近期网络商品价格,防止电商“先涨价后降价”虚构优惠促销等影响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出现,但是不少人却认为,光靠发布“双11”警示,规范电商的经营行为,说明平时的管理规范不够,况且“先涨价后降价”早成电商促销惯例,约谈又能真正起到什么作用?
笔者认为,我们的管理部门不但要进行约谈,更要加强立法工作。可不可以专门针对节日消费进行立法,因为在节日里,商家往往会集中推出商品,搞规模销售,这是市场经营规律不能违背,但我们必须让这个经营规律在法治轨道中运行,防止商家利用经营规律实现暴利目的。工商部门应将工作重点放在“双11”前后电商商品价格的动向上,积极动员或鼓励消费者对照“双11”前后的商品价格,举报违反规定的经营者。如果发现先涨价后打折、对消费者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和不合理附加要求等行为,工商部门应当积极介入,主动调查,严肃查处。只有严格的执法,该处罚的必须给予严厉的处罚,才能验证约谈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