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普查办组织开展部分县区污染源普查现场督导工作

04.03.2019  11:41

2月19日,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部分县区污染源普查现场督导工作的通知》(甘污普发〔2019〕5号),要求省普查办集中抽调省级普查技术骨干组成4个省级督导工作组于2019年2月25日至3月1日期间赴部分普查工作质量较差县区开展现场督促和技术指导工作。

本次核查由省普查办技术组组长赵慧宏带队,协同生态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环境监测中心站及固体废物与化学品中心,主要对白银市景泰县、天水市麦积区、酒泉市金塔县、张掖市山丹县和庆阳市西峰区开展污染源普查现场督促和现场技术指导工作,以进一步提升普查报表填报数据质量,加快普查工作进度。

省普查办要求各督导工作组对督导重点内容逐项进行检查、核实和技术指导。对于发现的突出问题,要及时与当地普查机构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并督促和指导有效解决。要采取“亲自干、带着干、往实干”的方式扎实开展督导工作,切实以实际行动帮助县区修改完善普查报表数据、推进普查工作进度、提高普查结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