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政府出台《办法》:影响公众利益的项目要征求公众意见

30.06.2014  10:07

   中国甘肃网6月3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 方言 实习生 邓莎娜) 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该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甘肃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甘政办发〔2011〕124号)同时废止。

  为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对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行为,《办法》提出,对于可能会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对于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以实行专家评议制度。对于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项目核准文件并依法将核准决定向社会公开;对于不同意核准的项目,项目核准机关应当出具不予核准决定书,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