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水办开展供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专项督查工作

07.09.2016  21:03

  为了落实市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百日推进”活动的要求,根据市建设局的安排部署,市节水办于2016年8月23日至26日对兰威水务集团及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红古区所属供水企业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实地检查。

  通过检查,全市各供水企业高度重视供水安全生产,供水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网抢修及应急措施方案,企业供水生产运行正常,今年以来,未发生大的供水方面的安全事故。

  在检查中,也发现了生产管理环节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各企业对存在的安全隐患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各供水企业负责人均表示按督查要求,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供水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