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

19.09.2014  23:28




      9月18日,省政府法制办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党组书记、主任白文晖主持会议并讲话,副主任马占元、曾施霖、龙章月,纪检组长李晔,副巡视员才宝甲和各处室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白文晖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两个责任”,是党中央推进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战略决策。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落实主体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切实放在心上、扛在肩上。要在政治上坚定不移,在思想上敏锐清醒,在态度上旗帜鲜明,在行动上勇于实践。
      白文晖强调,要把省委总体要求贯穿始终。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与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政府立法、规范行政执法、提高复议能力、强化备案审查、办理法律事务等工作相结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要把主体责任体系贯穿始终。以贯彻落实“3783”主体责任体系为主线,结合政府法制工作职能,分解细化三大职责,全面对接七大任务,建立健全八大机制,努力在深入实施“三大行动”中改进作风、锻炼干部。要把层层传导压力贯穿始终。要建立健全落实责任的压力传导机制,层层传导压力,逐级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对下约谈、谈话提醒、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
      白文晖要求,要结合法制工作实际,突出工作重点,推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要以“高压线”要求严明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切实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要以“责任田”的意识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党组统一部署、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牵头抓总、各支部组织实施的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格局。要以“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把作风建设钉紧、钉实、钉牢。要从细节入手,从具体问题抓起,要不断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要以“创新性”思路抓好当前工作任务落实,实现廉政建设和法制工作的有机融合,通过廉政建设带动促进法制工作,通过法制工作促使廉政建设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