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收物办假释副监狱长把自己“办”进监狱

14.01.2015  04:45

    据新华社电利用职务便利,收钱收物,对不符合条件的罪犯予以假释,还为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等提供帮助。辽宁省凤城市法院13日发布一审判决书认定,原营口监狱副监狱长李成犯徇私舞弊假释罪、受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8年半,依法追缴赃款36.24万元及玉件一个。

    本案的被告人李成今年48岁,大学文化,原系营口监狱副监狱长,主要负责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等工作。因涉嫌职务犯罪,于2014年6月13日被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罪犯李某某在2005年伙同其他罪犯在监内吸食毒品,被关禁闭一次,按照规定不符合办理假释的条件。然而2007年初,李成明知这一情况,仍为其提供帮助,使其予以假释,为此收受李某某家属所送的好处费1万元。2007年7月、2008年10月,李成先后在刘某某等三名罪犯办理保外就医的过程中提供帮助,为此分别收受贿赂6万元、2万元、1万元及6箱五粮液酒。

    此外,在2007年至2013年间,李成还利用为罪犯调监、为罪犯办理减刑、为监区争取省级劳动改造积极分子名额以及为他人承包监狱基建工程等方面提供帮助,从中大肆收钱。受贿款合计24万元,另有一件经鉴定价值达12万元的玉件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