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王庆邦督查调研酒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30.06.2014  18:16

  6月15日至20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王庆邦带领督查组,对酒泉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查调研。
      王庆邦副局长先后深入酒泉市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瓜州县、肃北县、阿克塞县,对食品流通企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实地检查调研,重点查看了食品流通企业的食品索证索票、食品外置化管理、婴幼儿配方乳粉专柜销售管理、食品贮存、散装食品管理等情况;检查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硬件设施、流程布局、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和食品安全管理等情况,详细了解了各县(市、区)贯彻落实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情况。调研中,王庆邦副局长还深入部分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亲切看望了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查看了行政许可服务大厅工作情况,与基层执法人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改革、人员配备、办公设施配置、重点工作落实等情况。
      王庆邦副局长对酒泉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指出市、县两级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注重工作落实和方法创新,确保了食品安全。他要求,酒泉市各级监管部门要认真分析当前食品安全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创新监管理念,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依法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和监管队伍安全这两条底线,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局下发的《关于严格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若干规定》,进一步强化食品流通环节经营单位散装食品标示标签的管理,对要求低温贮存的食品必须按照贮存条件存放,确保食品质量;要加快食品安全电子追溯系统平台建设,督促食品经营者做好临近保质期或超过保质期食品的销毁和记录工作,不得将其退回供货商;要加大对餐饮企业、学校食堂索证索票的管理,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关,严格餐饮具洗消管理,深入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酒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