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局长情妇行贿案的“案外之意”

11.12.2014  15:12

  12月3日,广州市卫生局原副局长邱春雷涉嫌受贿415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检方指控邱春雷的受贿款中,有410万元是来自其当医疗设备供应商的情妇曹淑君。曹淑君行贿案近日也在广州中院二审,其一审被荔湾区法院认定行贿多人共计528万元,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情妇给情夫行贿,看上去有点不可思议。这可能源于人们对权色交易的习惯性看法,觉得本该用身体换取利益的女人,怎么会做贴钱的买卖?其实,这起行贿案还是没有脱离权色交易的套路,只是想把这种买卖做大的女主角双管齐下——以情色搭桥,用金钱铺路。相对于528万元的支出与4500多万元的赢利,这笔买卖根本没有倒贴。

  作为受贿行贿案,这是一个不算复杂的案子,按涉案金额,在当前也算不上触目惊心的大案。但这个案子的犯罪情节,或可作为市场经济起步阶段,不正当竞争的典型。集中反映出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某些所谓有“人脉”的创业者迅速暴富的发家之路;足以解开为何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有人赚的盆满钵溢,有人却亏的走投无路,而更多的人半死不活、举步维艰。

  假设供应商曹淑君与副局长邱春雷只是要好的朋友,并无不正当男女关系;假如女方没有向男方行贿;再假设供应商曹淑君仅凭副局长邱春雷的面子,利用其手中的权力进行利益交换,没有给相关人员行贿,那么,就很可能如人们常见的商场得意者,以所谓的“人脉”混的风生水起。从这个意义上说,其中的行贿是基于一种权力对于社会资源的潜规则。如果规则是公开、公正、公平的,任何一条都是不能被金钱左右的。

  而这个案例,只是追究受贿行贿的刑责,法律还无法触及其中包含的潜规则。但这种潜规则对市场经济的危害,对所有创业者的不公平,对勤劳致富的打击是十分沉重的。就如这位医疗设备供应商,无需具备出色的营销能力,无需经过艰苦的努力,只要认识一个卫生局副局长,就打开了生意的最佳通道。仅凭副局长在广州市卫生局系统多个岗位任职的经历,让她认识了花都、从化、增城等多个区卫生局的局长,镇卫生院的院长等人。经过副局长帮她“打招呼”,并利用基层医疗专项资金调配权进行利益交换,曹淑君所挂靠的医疗设备公司多年间中标了上述3个区多个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虽然其中在各个环节中涉及到行贿,那也可能是曹淑君出于商人的本能,更具备成本意识而已,而这种几乎司空见惯的“生意经”,可以说是不少暴发户的生财之道。只是所谓的“人脉”没有与不正当男女关系挂钩,而“行贿”则更多地表现为礼尚往来罢了。那么,这种破坏社会公平,有损市场竞争规则的权力潜规则,会不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只取决于其中的细节有没有触犯刑律,而不是这种潜规则本身。

  因此,对于这起受贿行贿案,我们不应该只是津津乐道于“情妇养贪官”,而是应该从“案外之意”中,看到一张权力寻租的温床。否则,在某种扭曲的官场生态中,在某些畸形的社会舞台上,还将不断上演形形色色的腐败丑剧。假如仅止于此,显然不是反腐败的最终目的。文/知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