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析问题找根源 奋发有为抓整改

25.03.2015  22:30

3月24日,省环保厅召集市州环保局长召开专题会议,通报了省委省政府“两办”通报,省环保厅王建中厅长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应急中心主任分析了兰州市水异味案例,环监局副局长分析了武威荣华公司向沙漠排污的环境违法案例。

为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防微杜渐、引以为戒汲取两起环境问题深刻教训,落实严格执法、铁腕治污要求,省环境监察局向市州环境监察机构下发了《关于严格整改省委省政府“两办”通报问题的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

通知指出,在我省连续发生的两起环境问题,既有偶然性,也有必然性,既有独立性,也具普遍性。这两起环境问题的发生,充分说明我们环境监察系统的管理机制还不够完善,干部的思想觉悟、大局观念还有待提高,监察人员的能力素质、职业操守仍需加强。各级环境监察系统要清醒认识到,在新常态下我们的工作是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要想尽职免责,就要有新举措,要有新作为,要用抓铁留痕、踏石有印的决心抓作风、带队伍,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大局观念,珍惜政治前途,不断增强履职尽责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各级环境监察人员要用锲而不舍、愚公移山、壮士断腕的精神查隐患、治污染,切实在严加监管的新常态下提高认识、发扬党性、强化责任、履职尽责,牢固树立真查、敢查、严管的思想意识。

通知强调,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紧密结合当前环保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集中时间举一反三学习省委、省政府两办“通报”问题,对照查找不足,凝聚共识、制定措施、取长补短。对查摆出的问题,要研究制定符合实际、便于施行、利于长远的整改措施,要明确要求、靠实责任、限定时限,推动工作落实。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环境执法人员,要发现一例,务必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警示队伍,防污保洁。要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邀请专家深入解读新《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通知》、环保部《四个办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环境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切实解决环境执法目前存在不敢查、不想查、不去查、不会查的瓶颈问题,以过硬的素质、优良的作风、一流的业绩维护好环境保护工作者的形象,赢得民心。

通知要求,4月10日前,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要结合国务院《信访条例》、环保部《环境信访办法》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上访的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区分重点等原则,制定环境信访案件回访工作计划;各地要主动征求财政、发改、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制定《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标准》;4月30日前,各地按照“谁受理、谁调查、谁公开”的原则,制定《环境保护举报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拟于5月份召开第一次全省环保系统信访工作会议,各地做好发言准备。4月15日前,制定《环境监察工作要点》、《环境监察执法计划》、《环境监察稽查计划》、《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检查计划》、《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复核计划》,5月底前,出台本辖区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的实施意见;6月中旬前,各地要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市、县两级网络员职责,落实市州级网格员在市政府、环保厅备案,县区级网格员在县区政府、市环保局备案等工作,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各地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四个”办法及环保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让新法切实成为环境治理的杀手锏,确保新法落地生根;要按时参加省上组织的规范环境执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和排污费全程信息化系统操作使用培训班,提升环境监察人员能力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