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车之鉴 后事之师
兰州市专业化管理分局存量房征收管理科 “团伙性案件”的发生给我们带来了沉痛的教训,作为最基层的税务机关人员丧失了对公权力的敬畏,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也伤害了自己的亲人和家庭。对自己的放纵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恶果,使用权力的任性铺就出了一条不归路。同样是基层税收管理员的我们更应该以此为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堂堂正正为人、干干净净干事,才能防止重蹈覆辙的悲剧发生。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以“团伙性案件”为镜子,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算好经济账、前途账、精神账,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把握自己,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忠诚党的事业,心系人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有责任才有动力,有责任才有作为。兰州市专业化管理分局发生的“团伙性案件”就是缺乏责任的具体表现,前车之鉴,后事之师。我们要吃一堑,长一智,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始终做到不懈怠,不糊弄,不滑坡,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拼搏精神。只要在岗一天,就得认真干好工作。
牢固树立学习意识。要正确认识自己的学识和能力,在知识不断更新和快速发展的实践面前,着眼于税收事业和自身全面发展的需要,广泛学习一切有益知识,包括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法律法规,使知识结构更加合理,个人素质全面提高。从而不断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增加知识积累,时刻注重自我净化,在思想深处筑牢防腐、反腐的防线,做学习型、知识型、实干型相统一的干部。
牢固树立执法意识。滥用职权是“团伙性案件”发生的直接根原,我们要真正明白“权力不可任性”的深刻道理,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法规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做到依纪用权、依规用权、廉洁用权;决不能以小节失守“就只有这一次”来开脱自已、决不能以小节毛病“多少有一点”来放纵自己,经常提醒自己“祸患常积于忽微”,真正做到法纪面前头脑清醒、意志坚定;严格执法、行为规范、程序合理,真正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提高执法水平,塑造良好的地税形象。
景泰县地税局喜泉管理分局 安红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