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普查办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全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

21.06.2018  17:32

6月19日,省普查办召开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省污染源普查办主任、省环保厅副厅长闫子江出席会议并讲话,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有关直属单位和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就省级质量核查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并对参与质量核查的人员系统讲解了质量核查的技术要点和评估标准。本次核查集中抽调了省环保厅、省水利厅有关直属单位和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的61名省级普查指导员,于2018年6月20日到6月27日期间,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前期准备及清查阶段省级质量核查工作。

会议指出,普查质量是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生命,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直接关系着普查成果能否有效服务于今后10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清查建库是此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是确定普查全面入户调查对象,了解掌握各类固定污染源的数量、结构、区域和行业分布情况,建立健全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和普查信息数据库的重要基础。清查结果质量的高低关系到全面入户调查、各类污染物计算甚至是整个污染源普查工作结果质量的高低。

会议要求,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完成好质量核查工作的责任感。 参与核查的同志们要充分认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质量核查的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扬团队精神,齐心协力,群策群力,高标准、高质量的做好省级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 二是要明确任务、把握要求、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核查工作取得实效。 各现场核查组在核查过程中,要抓住“看、谈、阅、查”四个重点,实地查看要看清,反馈座谈要谈透,查阅资料要阅全,随机抽查要查到,切忌图形式、走过场。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普查办的沟通交流和信息联络工作,核查的结果和在核查中发现普查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普查办进行反馈,要明确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时限,要合理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各组在完成质量核查任务后,要将核查结果和实地检查情况及时形成总结报告,按时报送省污染源普查办。 三是要强化工作作风,严肃核查纪律。 各现场核查组务必要保持标准统一、严肃认真、谦虚谨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对核查的每一项内容坚持客观公正,要一把尺子量到底,切实做到科学核查、公正核查、廉洁核查,树立省级核查组的良好形象。同时,参与核查的每一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六项禁令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技术要求,严禁在质量核查工作中牟取利益和参与吃请、饮酒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