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时刀刺他人致死逃亡14年后被抓被判

17.12.2014  03:09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原本打算抢劫自行车,结果半路遇到熟人,几句话言语不和,双方发生争执进而动了刀子,这是一起发生在14年前的伤人致死案。在时隔十余年后,嫌疑人在外地被警方抓获。12月16日,兰州中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

    2000年1月12日,穆某跟几个小伙伴计划好前往南滨河路的某中学抢辆自行车。半路上,穆某遇见小学同学小周(化名)。小周有事找穆某同行伙伴中的一人帮忙,但穆某却不同意同伴前往。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撕扯,小周划伤穆某的眼皮,穆某随即拿出随身携带的刀子,在小周颈部猛刺一刀。小周倒地后,穆某和同伴拦截了一辆公交车,将小周送往医院救治,但为时已晚。经法医鉴定,死者系被他人用单刃锐器刺破左侧颈总静脉及颈内动脉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今年4月3日,在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伊宁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兰州市公安局侦查员在伊宁市抓获了穆某。兰州中院审理该案后认为,穆某持刀伤害他人,致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穆某在犯罪时未成年,应依法从轻处罚,同时考虑到死者对案件的引发有一定责任,穆某亲属积极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可对穆某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