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2015年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出台

20.08.2015  18:34
      为全面配合《2015甘肃省林业厅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方案》的更好实施,全面贯彻落实《种子法》和《甘肃省林木种苗管理条例》,强化职能,加强林木种苗市场监管,规范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行为,维护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植物新品种权,平凉市积极研究出台了《2015年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和保护植物新品种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以进一步宣传贯彻《种子法》,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的违法行为,整顿和规范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加强林木种子质量全过程监管,加大植物新品种权保护力度,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推进依法治种进程,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和保障林木种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主要工作目标。重点从严厉打击制售假劣林木种苗、依法查处无证无签生产经营林木种苗行为;整治和查处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苗行为两个方面开展工作。从2015年5月至11月开展为期7个月的专项行动,行动分为宣传部署、组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全面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落实各项行动内容。具体工作要求:一是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二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三是主动服务,严格执法;四是加强沟通,及时报告。方案还同时公布了林木种苗违法案件举报热线。(省林木种苗管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