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三大机制助推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

25.05.2016  10:30

近日,迭部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合作一中的学生近日在全省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宣讲活动现场签名。 

  近日,甘南州下发文件,要求把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作为推进全州各项事业发展的总抓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推动,明确了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共创共建机制和完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创建取得实效。

广泛发动大众参与

  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组织协调、其他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应工作。

  甘南州充分发挥各领导小组的配合协调,建立党委(党组)和领导小组定期议事制度,州、县(市)委常委会和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要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地区本单位创建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的重要问题。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丰富宣传内容,创新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舆论引导强势。同时要求各级各部门(单位)、省属驻甘南各单位各尽其责,主动配合、发挥作用,切实把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基层群众的主体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动手、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强化机制共建共享

  为加强对创建示范州工作的组织领导,甘南州委、州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和8个专门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项经费。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部门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筹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健全完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制定具体方案,全面开展工作。

  同时,把示范州创建工作与机关干部联系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精准扶贫、双联行动及“两学一做”等活动紧密结合,不断丰富军民共建、地企共建、城乡共建、对口援建内容。以“八进”为重点,广泛开展示范州群众性创建活动,做到全面参与、共建共享。

督查考核有序推进

  甘南州把创建示范州列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甘南州创建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了示范州创建工作考核、问责和奖励制度,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县(市)和州直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强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日常考核监督,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动态管理,不断深化创建工作实效;发挥各级人大、政协的作用,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活动,探索制定创建示范州的地方法规,为创建活动建言献策,加强民主法制监督;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和民委委员制度,加强对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定期对创建工作开展自纠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顺利有序推进。(记者赵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