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村任职“第一书记”须具备“四种素质”

14.10.2015  02:44

    我省开展选派“第一书记”到村任职工作,找准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突破口,夯实了双联与扶贫攻坚深度融合的基础,这也是做好“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让基层群众看到了希望、得到了实惠。面对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的农村基层,“第一书记”要尽快进入角色,务必具有“四种基本素质”。

    要有激情。要用满腔热情对待工作和人民。把老百姓反映的每件事情都登在本子上、记在心里、落实在行动中,把他们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一件一件尽快落实,决不能耽误任何一件看起来很小的事,因为群众利益无小事,面对群众不说空话和大话,不好高骛远,也不急于求成,更不盲目许愿。办不到的事情不要许诺,还没有办到的事情不要宣传,能办的事情要脚踏实地去办好。同时,要建立到村任职干部的政策保障机制,激励到村任职干部安下心、扑下身、办实事。

    要敢管理。不同于以往包村干部帮人干活,不同于帮扶干部替人分忧,“第一书记”被确定为村子的“一把手”,得把自己当成村上的一员,坐在群众的炕头、来到群众的地头、深入群众的心头,工作中大胆管理、勇于担当,在工作中要挑起担子、甩开膀子、干出样子、作出表率,在政策上赋予“第一书记”在村上的相关职权,不让“第一书记”的下派工作流于形式。

    要懂政策。干好农村工作,仅凭对农村工作一腔热情和勇于担当的大胆管理行为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具备干好信息化条件下农村工作的能力与素质,农村工作已不是多年前靠经验、靠资历、靠亲情就能管理好的了,干好农村工作,要求下派任职干部必须掌握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必须掌握农业科技的基本知识、必须掌握基层党建工作的基本常识、必须掌握化解矛盾的基本理论。

    要靠组织。单打独斗是干不好农村工作的,在农村开展工作必须要依靠组织,首先是要依靠派出单位,充分发挥双联单位的优势来开展双联扶贫工作;其次要依靠乡镇党委,必须服从乡党委的统一领导,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服从乡里的整体宏观安排,决不能撇开乡党委自行其是;再次要依靠村支部开展工作,要善于团结村党支部班子成员的自身优点,扬长避短,发挥长处;最后是要依靠群众开展工作,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是我们到村任职干部的奋斗目标,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到村任职干部好不好,不是自己说了算、不是领导说了算、不是个别群众说了算,而是多数百姓说了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