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谁在说谎?

08.01.2016  03:29

    据新华社电7日,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部分建筑遭遇不明身份人员强拆。对此,郑州市惠济区城建局征收办表示“事发前并不知情,感到很意外”。而惠济区政府新闻办却回应称“太平间只有冰柜,未发现存放尸体”,且被拆建筑属于“必须拆除的违章建筑”。各方说法不一,到底谁在说谎?

    就在群情愤慨之际,7日下午,惠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对强拆事件的情况说明称,“经办事处7日中午调查,医院太平间只有冰柜,未发现存放尸体”,并且“据初步了解,医院太平间已于2015年8月份将太平间配电箱移走,目前处于停电状态。”对于惠济区政府新闻办的说明,院方表示愤慨。随后,院方太平间管理员将记者带至废墟现场:凌乱的废墟下,6具遗体赫然入目,4男2女。而记者发稿前,又接到惠济区政府新闻办发来的第二版情况说明,其中,太平间“未发现存放尸体”的内容被删去。

    据医院介绍,强拆前,部分人员还曾以“惠济区城乡接合部配套市政道路征迁指挥部”的名义,在未与院方进行有效沟通的情况下,私自对医院房产进行非法强拆。为此,医院还曾于2016年1月4日和1月6日两次向郑州市人民政府反映遭遇强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但是,负责惠济区道路拓宽拆迁征收的城建局征收办却称,对于7日发生的医院强拆事件,“征收办也是看到新闻后才知道的,此前并不知情”,同时也感到“很意外”。

    惠济区政府新闻办的情况说明还指出,“郑大四附院CT室、太平间两处建筑在江山路道路红线范围内,属必须拆除的建筑物。

    对此,郑州大学第四附属医院回应称,医院放射科、太平间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并且都有临时建筑许可证。但对于临时建筑许可证的期限,院方一名负责人称,“记不清了”。一位不愿具名的法律人士表示,在临时建筑许可证期限内的临时建筑属于合法建筑,而超期临时建筑需要建筑单位自行拆除,如果建筑单位没有自行拆除,政府强拆也必须通过司法途径,由人民法院下达强拆判决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