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干部在学习中必须坚持做到“四有” 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感 镇原县地税局 王海涛

22.06.2016  18:18

  在全党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推动党内教育从“关键少数”向广大党员拓展、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的重要举措。笔者认为,地税干部在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时,应从以下几方面做起:
   学有所思:学中反思“缺”什么? 广大地税党员干部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认真反思自身 “缺”了什么,突出表现在:责任意识淡薄,明哲保身,但求无过、得过且过;担当精神不佳,推诿扯皮时有发生;思想观念落后,比学赶帮超,开拓创新力度不够;看齐意识不强,向心力、凝聚力不强,不愿看齐或不会看齐意识存在;学习劲头不足,过于片面化,缺少主动性,学习成效不佳;风险意识欠缺,问题导向不明,侥幸思想在一定范围仍然存在。对于落下的这些“课”,我们只有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结合“讲规矩,守纪律,正作风”教育活动,在善学、会学、精学的基础上,进行更深层面思考,查漏补缺,努力补齐短板,补足精神“钙”、打好预防针,进而达到强基固本,做一名合格地税干部。
   学有所悟:边学边思“悟”到什么 ?“悟”是对学习成效的升华,是理论和实践的结晶。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学有所悟:要“悟”出差距。方向决定出路,出路决定干事创业的成败,我们要时刻履行好“为国聚财,为民收税”这一宗旨,干好本职工作,努力为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要“悟”出自信。只有我们对祖国、对党、对人民、对地税事业充满自信,我们才会收获成功,实现人生理想和抱负。要“悟”出乐趣。对我们共产党员来说,“将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就是最大的人生乐趣,我们的伟大事业,只有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会兴旺发达,才能实现民族伟大复兴,早日实现“中国梦”。这才是“学”的成效,“悟”的结晶。
   学有所为:以学促行“干”什么?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要用党章党规来规范自己,约束自己的言行,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中,要放下架子,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用 “踏石有痕,抓铁留印”的实干精神,来认真履行新时期一名共产党员的职责和义务。要学用结合,科学巧干,在学中干,干中学,用学到的理论来指导我们的实践,用实践来验收我们的工作绩效。要做到学以致用,用科学思维来谋事,采用巧妙的方式、方法和手段达到会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干好事的目的。在日常工作中,要正确对待新事物、新问题,要善于归纳总结,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充分发扬“钉子”精神基础上,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突破瓶颈,破解工作难题,做到责任面前不回避,困难面前不退让。
   学有所戒:知规守纪“戒”什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最重要的就是诫勉党员干部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不能为,将党纪国法“亮剑高悬”,违纪必查,违法必究。因此,地税干部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必须“戒”掉一些不良习气和行为意识。要“戒”掉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戒”掉不思进取、但求无过的思想。要“戒”掉不求甚解、浅尝辄止的学习方法。要“戒”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之道。要“戒”掉意志不坚、精神颓废的风貌。要“戒”掉不守规矩、不愿担当的意识。要“戒”掉骄傲自满、无所事事的工作意识。要“戒”掉为官不清、为税不廉的思想观念。严格杜绝“官本位”思想,在思想上明确将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凌驾于人民群众之上,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而为所欲为,在税收工作中动歪心思,坏心眼,这些都是触规犯法的事,极其危险的行为,我们一定要戒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