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彩礼成“鸳鸯棒”

30.05.2014  22:04

    因凑不齐8.8万元的彩礼钱,目前在贵州贵阳一家公司做文职工作、来自江西的王先生与女友小玉的婚期一拖再拖。5月8日,王先生赶赴位于贵州织金县的女友家协商结婚一事。本想以自己的真诚打动女友家人,不想最后仍无果。越想越不是滋味的王先生,当晚回到贵阳后,买了两瓶白酒,借酒浇愁,醉倒在街边,被送进医院。(5月12日《贵阳晚报》)

    与王先生同病相怜者还有很多人——前段时间,记者在冀鲁豫部分农村地区调研,发现一些地方结婚费用动辄几十万元,而其中的彩礼开支普遍超过了10万元。(3月30日新华网)近日,记者走入皖北,对阜阳、宿州、蚌埠等市农村地区的彩礼现状进行了调查,发现巨额的彩礼已成为重大的负担和陋习,“动辄花费三四十万”“一些父母已不堪重负”“有的父子反目上了法庭”“还有青年男女因此自杀”……(5月12日新华网)结婚本是人生快事、喜事,却因为“彩礼门槛”成了难事、愁事、恨事甚至悲事,实在是不应该。

    男女双方你情我愿,且年龄、身体、血缘、婚姻状态等都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自由结婚,而如果女方家人提出苛刻的彩礼条件,让彩礼成为一道“前置许可”,那么,就违背了《婚姻法》,就干涉了婚姻自由,就侵犯了男女双方的结婚权益。在男方经济条件有限的情况下,即便男方想方设法凑齐了大额彩礼,也会背上沉重的负担,男方父母乃至自己小家庭的生活都会受到影响。男方凑不齐彩礼,则婚事十有八九就告吹了,鸳鸯就被拆散了,这对于男女双方都是一种伤害,很可能会给双方未来的感情生活埋下阴影,很可能会影响双方的家庭关系,甚至有可能引发暴力事件或其他意外。

    现在,不少女方家庭之所以猛要彩礼,主要是虚荣攀比心理在作祟,很多人认为得到的彩礼越多,越有面子,女儿所体现出的“价值”就越大。还有一些人认为,自己拉扯女儿不容易,多要彩礼是对自己辛苦付出的补偿。这些都是错误的观念,不仅让婚姻变了味,也是对女儿的不尊重。

    婚姻不是买卖,女儿不是商品。养育女儿是一种责任,不是一种经营。对于父母而言,儿女找到情投意合的另一半、拥有幸福美满的婚姻生活才是最好的彩礼。因而,每一个家庭都应该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彩礼观,都应该尊重法律和婚姻自由,都应该摒弃盲目攀比思想和“卖女”观念,都应该移风易俗,拆掉“彩礼门槛”。

    当然,彩礼自古有之,是一种传统习俗,是婚姻中的礼仪之道,也是婚姻文化的一部分。我们可以保留彩礼这种形式,但是,一定要掌握好尺度,不论是男方主动给,还是女方要,都应该让彩礼符合健康文明简约的风气,适可而止,切不可让彩礼走样变味,不可让彩礼成为“鸳鸯棒”。(李英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