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给“毒杀儿子”的母亲找社会借口!
不能给孩子良好的生活和教育就要杀死孩子的背后应该是“将儿子玩偶化”的教育思维。这样的逻辑会让无辜者及其家人很受伤。任何人的生命权是不容侵犯的。
作者:王传涛
近日,在深圳龙华新区油松骏龙新村一出租屋内发生一起家庭悲剧,一名40岁左右的女子竟然在儿子的饮食中加入安眠药后离开家中,民警赶到现场发现这名10岁男童已经死亡。目前,该女子涉嫌故意杀人罪已被刑事拘留。该女子声称自己离婚后独自抚养10岁的儿子,因为感觉自己收入较低,无法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故将其毒死。(11月12日《大河报》)
“毒杀儿子”,首先是故意杀人,罪大恶极,不容宽恕。同时,虎毒尚不食子,此女杀儿子之举,更是有些背离人性。然而,在看到犯罪嫌疑人“因为感觉自己收入较低,无法提供较好的生活条件”的陈述与辩白时,一些网友却为这位母亲的残害之举找到了一个可以说通的客观理由——生活贫困,在当下每一个家庭都讲究精细化教育、精致化抚养的当下,这位母亲做出这样的恶行,也是无奈之举。
荒谬之极,何至于此。杀死儿子,既是违反家庭伦理尤其是母子伦理的逆天行为,也是有悖于法治社会尤其触犯刑法的暴徒之举。这位母亲,作为儿子的第一监护人,第一职责就是要把儿子抚养长大,即便不能给孩子良好的教育、上好的生活品质,保护其安安全全、平平安安地长大成人,也可算是另外一种成功。“毒杀儿子”没有任何可以说通的理由。
必须承认,教育正在随着家庭的分化而出现等级化。有的学生可以上贵族学校,可以接受书画名家的指点,课余时间可以学钢琴,但有的学生可能上不起学。因此,所有的人都必须要承认,当下社会中存在许多不公。尤其是在机会和资源的获取方面,能“拼爹”和能“拼命”的人,并不处于同一个较量级别上。这些不公,每天都充斥着我们目所能及的视觉世界,挑战我们的心理承受底线。
但是,作为父母,更要明白的是,不能把孩子教育成精英,却可以把孩子教育成幸福的平凡人;不能给孩子创造优越的生活条件,但可以给孩子生活下去的信念;不能让孩子锦衣玉食、前程似锦、升官发财,但可以教会孩子拥有一颗社会良心,享受普通人的天伦之乐。杀死自己的儿子,是让孩子绝决于世,剥夺其生活和生存权利的暴行。
为杀人者辩护的思维是非常可怕的思维。近些年来,不少城市发生过一些暴力事件,比如,公交车爆炸、校园门口砍杀小学生等暴徒行径。对于这些造成了极为恶劣影响的社会事件,许多媒体、许多网友都进行了不客气的批判与指责。然而,我们知道,也有一些人只想扩大其生活中遭遇到的不公,比如,生活中遇到了什么困难、政府部门不受理其合理诉求等等。于是,这些暴徒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也被“合理化”了——暴力行为的背后,是无法掩饰的社会问题;是社会有病,才让他们得了报复社会的病。
这样的逻辑会让无辜者及其家人很受伤。任何人的生命权是不容侵犯的。试问,在这起“毒杀儿子”的事件中,这位10岁的孩子有什么过错?同理,那些公交车暴力事件中的死难者、受伤者,那些被无辜砍死砍伤的小学生,同样都是无辜的。即便社会问题非常严重,他们也不应该成为受罚者。以暴力手段来表明社会问题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社会问题。
不能给孩子良好的生活和教育就要杀死孩子的背后应该是“将儿子玩偶化”的教育思维。笔者认为,如果这位母亲拥有一定的财富,生活滋润,她的孩子也只是她手中的玩偶,要么必须让贵族式的学校,要么必须要上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学一辈子也学不完的特长,书法、绘画、英语、奥数、钢琴,一个也不能少……家长这种在教育中的攀比心理,恐怕才是“毒杀儿子”的罪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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