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间全省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2682人

01.06.2016  19:51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5月31日,全省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座谈会在兰州交通大学附属小学召开。

    座谈会上,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少年法庭负责人薛经华通报了近年来甘肃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基本情况。记者了解到,2002年至2015年底,全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罪犯12682人,其中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245人,缓刑3409人,管制192人,单处罚金269人。判处非监禁刑的人数占32.45%;14岁至16岁的未成年人占15.34%,16岁至18岁的未成年人占84.67%。农民占42.12%,学生占21.83%。

    城关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副庭长刘文介绍,近四年来,该院审理的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纠纷日益增多。在刑事审判方面,少年法庭从“”出发,以“”着眼,以“”为线,除对少数犯罪行为严重的未成年人外,严格限制重刑的适用。几年来,在少年法庭的不懈努力下,16名被判处缓刑的少年犯中,11名分别被北京师范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南昌大学、西安外事学院、兰州交通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西安美术学院等院校录取,其余5名被青岛、山东等地技术学校录取。今后,甘肃法院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家事审判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继续加强专门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探索未成年人案件集中管辖,扩大适用非监禁刑,尝试建立联合矫正基地,将少年法庭审判工作重心和关口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