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念 监管变革

26.11.2015  10:12
原标题:创新理念 监管变革(观点)

  在今天的信息时代,分享的物理实现是以网络为基本媒介的,分享的理念实现是在网络2.0应用兴起催生的众包、众筹、众创浪潮基础上水到渠成的。分享经济以用户为中心,秉承开放和协同的众创服务模式,是创新2.0在消费经济领域的具体涌现。

  网络约车服务是典型的分享经济业态,而贯穿整个2015年的全球性的网络约车监管之争也成为互联网思维下的新兴分享经济模式与传统政府监管模式冲突的一个缩影。优步的发展一直伴随着与各国相关行业管理制度的抗争与博弈。有理由认为,冲突来自一般意义下两代创新与管理思维的碰撞,这其中可能包括以下三方面矛盾:

  首先,传统监管模式与分享经济特征间的矛盾。传统的政府监管模式无论基于地域,还是基于行业,均在以下基本假定下构建:服务由有限的少数供给者向大众提供且服务提供者相对稳定。在这一假定前提下,监管成本由监管方和被监管方共同承担,监管机制得以长期稳定运行。但创新从1.0向2.0时代跃迁的重要标志是生产范式向服务范式的转变,服务供给者与享用者的身份融合也是分享经济的重要特征,这对传统监管模式形成巨大冲击。服务供给者规模的激增大大提高了传统模式下的监管成本,而服务供给者的非专职性也降低了被监管者的成本容忍度,两方面的效果叠加直接反映为监管失灵。

  其次,政府监管对旧模式循规者的利益保障与新规则突破者的接纳容忍间的矛盾。在网络约车监管争议中,政府部门作为监管方的确进退维谷:顺应形势全方位监管变革是新业态参与者的诉求,但作为监管方,维护现行制度下循规者利益是诚信的底线和权威的保障。颠覆性的规则变革可能带来连锁反应,甚至使那些还没有新业态产生条件的行业也失去原有秩序。因此,监管者不得不选择修正而非颠覆,在变与不变中艰难寻求平衡。

  再次,传统社会权力结构延续与网络社会权力结构变革间的矛盾。监管难度加剧现象背后,还有权力结构的变化。政府监管部门的存在及运行方式在过去相当长的社会进程中被证明是有效的,对市场经济的繁荣是有贡献的。然而,在从思维到平台都网络化的新环境下,新的贡献者也寄希望于与贡献相应的权力,网络约车平台实际上也一直以自己的方式在试图规范参与者的行为。然而,监管者对丧失控制的恐慌,与新业态推动者对贡献匹配权力被侵占的不安,共同勾勒了当前的监管困局。

  2.0时代的经济业态同样需要创新2.0思维下的监管体系。

  这个体系是用户导向的。从流程复杂性控制到规则明确性控制是必然趋势,也是降低事前监管成本的核心。大数据给事中和事后监管以机遇,分享经济并不意味着成为服务供给者是没有门槛的,基于大数据的诚信体系可能成为未来最难蒙混过关的门槛。

  这个体系是开放导向的。一个开放的监管规则渐变体系对监管逐步修正、有效推进至关重要。主管部门要为规则的修正留出空间,也要为不同地方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的规则试点留出空间。

  这个体系是协同导向的。为提供某种公共物品或服务,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形成一种合作伙伴关系(PPP),也需要实现数据的开放共享。多方协同和社会参与将成为未来城市发展与有效治理的基本模式。有效的监管需要分享经济各方主体的协同,沟通是重要的第一步。

  (作者为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

  《 人民日报 》( 2015年11月26日 2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