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铁分院创新方法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

25.12.2019  17:26

      12月8日至12月20日,兰铁分院抽调两级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共15人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由分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带队对兰铁检察机关今年办结的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暨“回头看”工作。本次评查将各院不批准逮捕案件、不起诉案件、生效的无罪判决案件、捕后判决缓刑案件及院领导所办案件列为必查案件,随机选取了一定数量的其他案件进行抽查,同时对上半年评查出问题的案件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该院下发了《关于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通知》《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对评查工作做出了周密安排部署。本次评查工作首次采用了检察官个人自查、部门评查、案管部门组织核查“三步走”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并要求将《案件质量自评表》装入卷宗。在完成自评的基础上,分院组成评查组赴各院进行重点核查和随机抽查,一案一评,一案一表,客观公正地评定等次。在案件核查过程中,评查组还对上半年已评案件进行了“回头看”抽查,对个案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导。经过对案件的评查、问题汇总后评查组现场召开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反馈会,就案件存在的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向各院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办案检察官及案件管理部门干警进行详细的反馈说明。
      本次评查创新评查方法,凸显了“三个延伸”,即从评查办案程序性问题向评查事实认定、证据采集等实体问题延伸;从案卷评查向线上评查延伸;从集中反馈意见向与具体办案人交换意见延伸。为每起核查案件列出详细的问题清单和依据,对发现的文书制作错漏、卷宗装订不符合要求、线上流转不规范等程序性问题及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处理结果是否符合“三个效果”等实体问题,通过集中反馈和与办案人见面交换意见,共同分析问题并提出整改措施。
      为更好地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和省院十条意见,拓展人民监督员对办案活动和案件质量的监督,兰铁分院还邀请3位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了对兰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案件质量的评查工作。人民监督员对随机抽取的两起不起诉案件调阅了案卷材料,认真进行了评查并在《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表》上填写了监督意见,并对人民监督员评查出的案件质量问题和建议向办案人及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反馈。
      评查结束后,总体看,本次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进展顺利,各院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办案检察官对评查出的问题都能接受并表示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