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创新扶贫开发机制 打造高效精准的“指挥棒”
打造高效精准的“指挥棒” ——我省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回眸(上篇)
记者 宋振峰
甘肃,新一轮扶贫开发,啃的是“硬骨头”,趟的是“深水区”,打的是“攻坚战”。
如何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的落后面貌?
“对于经济基础薄弱的甘肃来说,现阶段扶贫开发,靠以往方式、单项措施、常规手段已难以奏效。因此,必须从传统的扶贫方式中解放出来,加快体制机制创新,不断提高扶贫开发的精准性、有效性、持续性,尽最大努力补足短板。”省扶贫办主任周兴福说。
今年以来,我省紧紧围绕“1236”扶贫攻坚行动,紧盯减贫增收两大目标,找准深化改革的着力点,打好扶贫帮困的组合拳,全面探索和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扶贫思路和政策措施,特别是事关加快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步伐的改革举措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增强了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创新扶贫监管机制,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干了这么多年扶贫工作,康乐县扶贫办主任何耀春觉得现在干劲更足了。其中一大原因就是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了。
“以往,省里在审核扶贫项目时,往往用一些条条框框来套,不一定和实情相符,造成项目‘走样’。有些也无法实施,出现滞留沉淀等问题。”何耀春告诉记者,审批权下放到县了,大大提高了扶贫项目在实践操作中的针对性。如今,他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保扶贫资源更加准确地落实到贫困人群头上,也能根据具体情况及时调整项目,更加有效地保证扶贫资金安全。
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下放到县,只是我省在创新扶贫监管机制中下的其中一着妙棋。
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保命钱”和减贫脱贫的“助推剂”。如何用好管好扶贫资金,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效益,社会各界高度关注。
为了切实保障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今年以来,我省结合国家巡视、审计及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机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建立了省市县乡全过程、全方位、公开透明、网格化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和机制。
怎样从政策和制度上解决扶贫资金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完善扶贫资金监管体系?我省强化了顶层设计,筑牢了制度“笼子”,在全国率先出台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的办法。
对《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两个制度性文件做了细致、缜密的修订完善,修改面达到80%以上,以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建立了项目库储备制、物资采购招投标制、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管理责任终身制等9项扶贫项目管理制度,保证扶贫资金的安全运行和项目的规范实施,切实堵塞制度漏洞。
以往,扶贫资金在分配上,强调“一刀切”,“戴帽”分配下去,不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此,我省改革了资金分配方式。采取因素法和竞争性分配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因素分配主要根据贫困人口、农民人均纯收入、贫困发生率等因素将资金分配到县;竞争性分配主要以结果为导向,在兼顾公平的基础上,将资金分配与扶贫任务、减贫效果、扶贫工作考核结果相挂钩,资金向扶贫效益好的项目和地方倾斜。并一次性切块到县市区,由县市区自主审批确定项目,省、市两级政府主要负责资金和项目监管,健全完善了“任务、资金、权力、责任”四到县体系。
过去,扶贫资源分散在各个部门,碰到问题时“头痛医头、脚疼医脚”,靠这样撒胡椒面,难以解决长期困扰农村发展的瓶颈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省改变以往单一、零星的扶贫措施,加大资金整合力度。以扶贫攻坚规划和重大扶贫项目为平台,省级整合10.7亿元的扶贫资金、800个整村推进项目部门资金。
我省还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全部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实行专户储存、专户管理、封闭运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坚持和完善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积极发挥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作用,加大违纪违法行为惩处力度,从而筑牢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的“高压线”,确保扶贫资金充分惠及扶贫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