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让科技人才大展身手

14.04.2022  09:45

人才评价是发现人才的重要方式,也是激励人才干事创业的重要导向。

近年来,甘肃省不断创新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制度,不断激发科技人才创业创造活力,让他们在创新舞台大展身手。

放宽科技人才职称评定条件

为改变以论文、专利、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标准的做法,鼓励支持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深耕专业,在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创新和参与智库研究等方面下功夫,甘肃省人社厅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科技人才职称评价政策,放宽职称评定条件:

作为第一完成人,研发技术创新成果并成功实现转化和产业化,单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到账50万元或3年内多个技术项目转让交易额累计到账100万元的,可视同一项主持完成的省部级课题。

国家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及以上,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二等奖,可代替1篇核心期刊论文;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可代替1篇省级论文;国家级动植物新品种审定证书,可代替1篇核心期刊论文;1项发明专利可代替1篇省级论文要求。

鼓励参与智库研究,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的应用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或政策建议等智库研究成果,被国家部委办、省委省政府采纳的,可作为1条职称评定业绩成果。作为主要起草人,负责制定(修订)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的,可作为1条职称评定业绩成果。

为破除“四唯”现象,我省率先在中小学教师、卫生系列取消了评审正高级职称须有1篇核心期刊论文的“门槛”条件,率先在卫生系列取消了评审高级职称须在低一级任职以来至少有1次年度考核优秀的限制性要求。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企事业单位中,经批准离岗创业或兼职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在原单位按规定正常申报职称,其创业或兼职期间工作业绩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

创新分类人才评价条件标准

科学规范的评价方式,才能实现对人才的精准评价。

我省创新分类人才评价条件标准,根据不同类型人才,实行差别化评价,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综合人才评价机制,实现科学评价、分类评价、精准评价。

对基础研究人才,以同行学术评价为主,侧重评价其原创提出和解决重大科学问题能力、学术水平和影响等。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人才,侧重评价其技术创新与集成能力、解决技术应用问题的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识产权和重大技术突破、成果转化及对产业发展的实际贡献等。

对科技管理服务人才,重点评价其技术支持能力、服务对象满意度、行业评价认可度等;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才,重在同行认可和社会效益;对主要从事理论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在推动理论创新、传承文明、学科建设等方面的贡献;对主要从事应用对策研究的人才,重点评价其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问题,为党和政府决策提供服务支撑的能力业绩。

开通职称评定“绿色通道

我省对科技人才开通职称评价“绿色通道”,对作出重大贡献的省内人才,从国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新兴行业身怀绝技的人才,可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限制,以“一人一事、一事一议、特事特办”方式进行职称评定。

去年底,兰石集团冷作工首席操作师阙卫平和车工首席操作师邹斌通过省人社厅特殊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参评职称,取得正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成为“工人教授”。

何彩是武威市从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一直从事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工作,为武威引进柽柳等沙生植物50余种,黄芪、黄芩等药用植物60余种,带动当地村民增收致富,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21年,何彩通过特殊人才“绿色通道”破格晋升正高级工程师。

据统计,2018年以来,全省共有372名科技人才获得高级职称,其中自然科学研究系列336人,社会科学研究系列36人。这些人才在各自领域发挥“领头羊”作用,成为推动我省科技高水平发展的重要力量。

(责编:周婉婷、焦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