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共同为兰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增光添彩——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全国文明城市是国家授予一个城市最高的综合性荣誉,是含金量最高的城市品牌,集中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总体工作水平,对于增强城市功能、打造城市品位、提升市民素质、改善人居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省委、省政府交给兰州市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引擎,也是全市人民共同的梦想。近年来,全市上下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真抓实干、攻坚克难,我市城市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广大基层干部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兰州蓝”保卫战,交通秩序、城乡环境、背街小巷“三大整治”攻坚战,以实际行动有力支持了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市委、市政府对长期以来给予兰州市大力支持的各级各类组织和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对默默奋战在基层一线的广大干部和以实际行动支持创建工作的全体市民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人爱。创建文明城市的目的,不是为了拿到一块牌子,也不是为了创建而创建,归根结底,是要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升群众生活质量,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全市广大市民作为城市的主人,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体现、代表、展示着兰州的品质、形象,是我们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力量所依、根本所在、目标所向。今年是新一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总评之年,也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冲刺之年。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关心、支持、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努力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出一份力、增一份光。
1.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熟记并践行以“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24字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知识,熟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市民应知应会内容,熟知并遵守《兰州市市民公约》,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文明习惯,自觉增强文明意识,争做文明有礼的兰州人。
2.做文明礼仪的倡导者。多讲“谢谢”、“对不起”、“您好”等文明礼貌用语,摒弃不文明语言;遵纪守法,文明上网,坚决抵制网络低俗信息;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应陌生人的问路、求助等;遵守公共道德,不在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商场、医院、办事大厅、公交车等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嬉笑吵闹、高声接打电话。
3.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不随地吐痰,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乱丢果皮果壳、塑料袋、烟头、纸屑等垃圾,不乱泼乱倒污水;不乱贴乱画乱刻;不在小区院内私搭乱建,不在楼道乱摆乱放,不侵占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不在建筑物屋顶阳台外乱挂乱吊;不人为弄脏、损坏公共设施;文明养犬,及时处置犬类排泄物;爱护花草树木,不践踏草坪、不攀爬树木、不折损树枝、不采摘花草。
4.做文明交通的维护者。切实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穿越马路坚持走斑马线或过街通道(天桥),不翻越交通护栏;自觉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不拥挤、争抢座位,公交车上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不乱停车、乱占道、乱变道、乱鸣号,非机动车按道骑行,机动车让行斑马线,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不向车窗外抛物。
5.做文明创建的参与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各级党政机关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窗口单位干部职工要自觉践行职业道德,开展优质服务;在校学生要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培养文明行为习惯;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都要行动起来,自觉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去。
市民朋友们,文明城市呼唤文明的市民,文明市民成就文明的城市。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上下一心、携手共进,撸起袖子加油干、甩开膀子奋力干,用我们的热情和真诚,用我们的辛勤和汗水,让我们居住的家园更美丽,让我们生活的环境更和谐,让文明兰州成为我们共同的骄傲!
中共兰州市委兰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