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印发刘延东副总理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人民政府教育督导部门:
现将《教育部关于印发刘延东副总理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教督〔2016〕5号)转发你们,请迅速组织学习,认真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刘延东副总理的讲话,全面回顾了近年来教育督导改革取得的成绩,深刻阐述了当前教育督导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并围绕下一阶段重点工作,提出了进一步深化教育督导改革四点要求,对做好今后一个时期教育督导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以学习贯彻落实刘延东副总理讲话精神为契机,按照《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深化教育督导改革转变教育管理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教督〔2015〕23号)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大力推动教育督导改革向纵深发展。一要紧盯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积极改革督政机制,创新督学方式,科学实施评估监测,进一步完善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二要合理规划和设置教育督导部门的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各级各类督导人员,加强督政督学专兼职队伍建设,确保时时处处有人督有人抓有人管。三要强化督导结果应用,健全考核奖惩机制,明确督导和评估监测结果是资源配置、干部任免和表彰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督导和评估中暴露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确保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
各市州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于2016年12月16日前以正式函件报省教育厅。
联系人:省督导办 令军辉
电 话: 0931-828315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教育部关于印发刘延东副总理在深化教育督导改革暨第十届国家督学聘任工作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pdf
甘肃省教育厅
2016年11月24日
抄送:各市(州)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