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三大计划”助贫困地区考生进入重点高校
原标题:为了农村学子的大学梦——我省“三大计划”助贫困地区考生进入重点高校
记者 李欣瑶
日前,省招办出台了《2015年甘肃省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和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和《2015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实施办法》。
根据以上《办法》,我省将在高考招生录取中,继续面向贫困地区考生和农村考生实施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等一系列倾斜录取计划。在这些计划的实施下,一大批重点高校将单独拿出招生计划面向我省贫困地区和农村地区招生。这也是促进教育公平,畅通农村和贫困地区学子纵向流动渠道的重要举措。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
须经县区招办进行资格审核
国家专项计划也叫做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高校和地方“211工程”高校为主的本科一批招生学校承担,今年面向全国的招生规模为5万名。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省实施国家专项计划的区域为11个市州的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我省以上地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我省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考生,均可填报国家专项计划志愿。
我省今年的国家专项计划分为两部分,省外高校国家专项计划(含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以及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商学院、甘肃中医学院等6所省属高校国家专项计划。
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到户籍所在县区招办申领《2015年甘肃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填写后交县区招办进行资格认定及备案。
国家专项计划志愿填报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原则上参照普通文理类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分数线执行,如生源不足时,按照教育部规定可降分录取。
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
须经招办和院校审核
高校专项计划是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计划的简称,是教育部拓宽农村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的一项重要举措。实施院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今年承担该项计划的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72所教育部直属高校,以及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等23所自主招生高校。我省实施该项计划的区域为永登县、崆峒区、合作市等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市区,以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3个少数民族自治县。
报考该项计划的考生须符合当年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须具有农村户籍,考生本人须具有3年以上农村户籍和连续3年高中学籍并实际就读。该项计划需考生提前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提前填写、提交报名申请信息,省招办和各地招委会将对考生户籍、学籍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相关招生高校也将对考生申请资料进行审核。
在高考之前,相关高校将公示初审通过考生名单;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相关高校将确定有入选资格的考生名单。高考分数公布后,省招办将组织有入选资格的考生单独填报志愿,填报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在录取中,有入选资格考生的高考成绩总分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最终由招生院校负责审核录取。
西北师大等4所省属高校
将参与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为了给农村考生提供更多进入高校学习深造的机会,我省今年将继续实施地方高校专项计划。西北师范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甘肃农业大学4所省属高校将参与地方专项计划招生。
全省范围内具有农村户籍的考生均可报考专项计划。今年我省的地方专项计划不再组织资格审核,以当年报名时采集的农村户籍信息为准。
地方专项计划志愿与普通类第一次填报志愿同步进行,投档时按照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投档,不征集志愿。如院校生源不足时,可根据考生志愿在批次控制分数下40分以内(含40分)发档,确保招生计划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