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区分院党支部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列》

11.09.2019  18:35

      9月9日下午,矿区分院党支部组织全院干警召开支部学习会议,认真学习《条列》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
      会议指出,《条例》为党的问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发挥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作用,让党员干部多了一份敬畏和担当,坚持严字当头,着力提高了党的问责工作的政治性、精准性、时效性。
      会议要求,全体党员干警要深入学习《条例》全文内容,深刻领会《条例》制定的重大意义和实质内涵,在政治上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条例》要求转化为担当行动;在纪律上把学习《条例》和学习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党规意识、纪律意识;在履职上明确岗位职责,不断增强担当意识和履职能力,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和省院关于检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动分院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