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环境保护局细化责任分解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17.11.2014  14:06
为深入贯彻《中共张掖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党组组织党组中心组、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认真学习宣传、细化责任分解、层层传导压力,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张掖市环境保护局党组关于细化分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局党组对局系统的主体责任进行了细化分解,就党组的集体领导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纪检组的监督责任、班子其他成员的“一岗双责”、机关科室及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范围内的管理责任五方面进行了细化分解,使各级领导干部个个有重担、人人有压力、全部有责任。就如何完善制度机制、保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解、突出压力传导、建立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等六项工作要求。 局党组将进一步按照中央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力度,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化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建立健全环保行政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严查利用环保行政审批权、执法权、收费权、资金项目分配权、物资设备采购权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每年由班子成员带队,对各党支部、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选优和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落实社会评价制度,改进考评工作,采取群众满意度测评、媒体调查、第三方评价等多种方式,依托市勤廉度评价系统、政风行风测评等平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民意调查,评价结果纳入内部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奖优罚劣,全力打造市环保局系统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张掖市环保局 王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