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级诊疗:让实惠看得见摸得着

29.09.2015  02:13

医师为一位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做火疗

护士护理柴桂香老人

    2015年,全市参合农民人数达1147271人,参合率为98.18%。自4月17日起开始结算分级诊疗病种以来,截至8月31日,兰州市各县区共计结算分级诊疗病种7949人次,其中,县级5806人次,乡级2143人次。该制度实行以来,县外就诊人次和就诊率有了明显的下降,与2014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56%和2.67%。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农合局、红古区部分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以及参合患者,调查了解该制度在实行后,所取得的进展,遭遇的问题,还有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和参合农民对于该制度的看法、期望。

    政策宣传广:对各类农民有不同方式

    朴英花老人今年62岁,患有慢性胃炎多年,是红古区花庄镇青土坡村村民。她和老伴膝下有两个孩子,都在外地打工。“疼了才看,不疼不管”,是她对待疾病的做法。为了这老胃病,她平均一年住一次院。与往年一样,她这次仍然住在花庄镇卫生院。此次,是实行分级诊疗后,朴英花头一次住院。“您以前住院一般花多少钱?”记者与她寒暄起来。“以前记不得了,上一次好像花了380块。”这时,站在一边的院长马正生接过话来:“这次你最多就花个200块。”对此,朴英花不解。马正生解释说:“‘兰州市乡级诊疗病种及住院费用限额标准’上规定的很清楚,对于慢性胃炎,参合农民的自付限额就是200元。这个病住院的限额标准是1000元,农合支付限额是800元。换句话说,住院治这个病,最多就能收1000元,如果花超了,超出的部分由医院承担。如果费用不到1000元,农民最后自付的就会不足200元。”

    对于朴英花的“不解”,市农合局审核科副科长阎谨表示理解。他告诉记者:“我们每个县区都印发了《兰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宣传册》,上面也包括分级诊疗,它的限额标准、报销比例,都介绍得很清楚。一般由村医负责发放,基本能达到每户一册。长期在外地打工、上学、居住的,都会通过电话告知。我们要求政策知晓率达到百分之百。对于很少一部分实际上很难联系到的群众,也不用太担心,因为分级诊疗是个全国性的政策,各种媒体都在做宣传,应该能或多或少了解到。”朴英花老人对于政策的“不解”,很有代表性。针对这类群众,也有办法,就是把相关政策以告示栏的形式公示上墙,让他们来住院的时候一目了然。

    记者得知,目前在花庄镇卫生院住院的有8位农合病人,八九成都能纳入到分级诊疗中。如果不在乡级分级诊疗的50个病种里,会将病人直接转诊到县区级的医院。

    农民实惠多:花费更便宜看病更方便

    红古区人民医院是甘肃省人民医院红古分院前身,记者到该院神经内科采访时,正赶上护士给50床的柴桂香老人擦药。老人患糖尿病18年,是永登县城关镇人。儿子在红古区运管所工作,专程接母亲来身边看病。

    新农合涉及兰州7个县区,城关区和安宁区没有农民除外,外加一个兰州新区。2010年,兰州就将城关安宁两区的公立医疗机构都纳入了农合定点医院。安宁区一些县乡定点机构吸引了不少皋兰县的农民前来求诊。兰州的参合农民除了在户籍所在地的县乡两级医疗机构就诊,可享受分级诊疗带来的好处外,在全市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也都可以。据悉,分级诊疗不仅吸纳了所有新农合定点机构,还将一部分乡级的民营机构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也纳入其中。“此举是为了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阎谨说。

    据介绍,对分级诊疗确定的病种,政策规定首诊医生有告知义务,他们必须要对病人讲明“你的病适合在哪里看”。在这点上,市级医院执行得较好,省级医院做得不够。目前正在做一系列的规范,希望逐步能改善。这样以来,一些小病种、常见病、多发病,如果不是确定的分级诊疗机构就不会再收治了。从起付线这个角度讲,也可以减轻农民负担。比方说,一些小病可能一共就花费三四千元,但省级医院的起付线就是3000元,最后农民可能一分钱都报不成。

    起付线,就是农民俗称的门槛费。除了整体医疗费用的降低,分级诊疗并没有设置门槛费。以前,不管你住院花多少钱,100元的门槛费是必交的。花费少了,是分级诊疗实行后,农民可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另外,政策还进一步实现了病人、医生、资金三个下沉,这一核心理念,同时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节约农合资金提供了有力保障。

    瓶颈仍存在:基层医疗机构缺乏信任

    阎谨表示:“今年是分级诊疗政策的宣传引导期,由于我市一部分乡镇卫生院人才欠缺、服务能力不足,还不能把常见的30至50种疾病全部在本级解决了,因此今年对于县域内的病人主要以引导为主。随着分级诊疗政策的深入推行,逐级转诊的理念必将成为各级医疗机构的自觉行为。

    据悉,目前对暂未纳入分级诊疗的病种,市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普通住院报销比例补偿。对于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新农合患者原则上只能在兰州市内相应级别的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越级诊疗。执意要求转诊并经过医疗机构、新农合管理机构审批同意转诊的分级诊疗病种患者,新农合资金2015年按照该病种在转出医疗机构定额标准的50%报销,2016年按照20%的比例报销,2017年不予报销。

    记者对市级医院的走访,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群众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不信任态度。记者相继走访了市一院、市二院和市中医院,随机访问了30位前来就诊的市民,受访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是对社区、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不满意、不放心,这占到受访群众的80%以上,而怕被社区和乡镇医院“耽搁”,“病人少、医生没经验”是他们普遍的说法。

    开创新途径:分级诊疗配合多点执业

    群众的担心是可以理解的。越不放心,就越不去基层医疗机构看病;没有病员,基层的服务能力就不会提高,医疗质量也就越来越低。目前,与分级诊疗并行的配套政策医师“多点执业”,可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这种担心。多点执业,通俗讲就是让大医院的医生,“下沉”到基层医院开展诊疗服务。

    目前,全市有县级以上医院近80家,包括红古区、西固区和永登、皋兰、榆中三县在内的县区级医院,硬件条件基本不存在问题。但三个县医院由于普遍缺乏省市级大医院的支持,存在技术力量薄弱等问题。

    自从去年被甘肃省人民医院托管,红古区人民医院可谓摇身一变,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有了质的飞跃。这样的托管就是多点执业的典型案例。被托管医院的技术能力进一步提高,可以开展一些急危重症、复杂手术及疑难杂症的诊疗服务,自然会吸引到患者。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在医院就诊的患者,大部分受访者表示出了对医院的信任。

    甘肃省人民医院护理部副主任岳淑琴兼任该院的副院长。她告诉记者,分级诊疗一定要与多点执业相结合,这样,医院和患者、医院与医院之间,才能达到共赢。农民在当地医院得到省级医院专家的服务,享受的是三级医院的诊疗水平,而花的却是二级医院的费用。分级诊疗规定了自付限额,最大的益处是农民花费少了,不仅是医疗费用,还有交通、食宿费用等。还有就是节省了时间,不用跑大医院排队。对于基层医院而言,有了扶持,诊疗水平提高了,专科建设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把患者留在基层,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上级医院的压力。多点执业的推行,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基层医院冷清,大医院人满为患的矛盾。不过,要在实际中看到效果还要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