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06.10.2016  12:11

  原标题:甘肃省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经营水电气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领域

  9月9日记者获悉,《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出台。《意见》提出,我省将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在改革过程中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盖,不设时间表,一企一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确保改革规范有序进行。

  《意见》提出,我省将稳妥推进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按照市场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创新商业模式,通过股份制改革和重组上市等方式,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或各类非国有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并着力推进整体上市。按照战略要求和实际需要,全省将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对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其中,对油气管网主干线、电网、煤炭储运等能源基础设施领域,根据行业领域特点实行网运分开、主辅分离,除对自然垄断环节的管网实行国有独资或绝对控股外,放开竞争性业务,允许非国有资本平等进入。对铁路、公路、机场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领域,除重要枢纽型交通基础设施实行国有独资或控股外,鼓励和引导非国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机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同时,引入各类资本参与设立甘肃省铁路发展基金等综合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基金,建立完善多元筹资的投融资模式。

  《意见》明确,在水电气热、公共交通、公共设施等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领域,国有资本应保持控制力,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投资经营。此外,全省要鼓励国有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产业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同行业国有企业集群化投资、跨领域跨行业“打捆”投资、“生产基地+工业园区”配套投资、联合国内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共同投资等多种方式,“走出去”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深度参与国际竞争和全球产业分工,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意见》确定,我省要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地方国有企业可通过投资入股、联合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与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融合、战略合作、资源整合。同时,全省还将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科技服务型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通过实行员工持股建立员工与企业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激励约束长效机制。(记者吕霞)

( 编辑: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