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河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13.07.2015  17:25
 


张掖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上报黑河干流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张发改农经〔2015〕58号)和省水利厅《关于报送黑河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的函》(甘水规计函〔2015〕195号)收悉。根据《甘肃省江河主要支流和内陆河治理规划实施方案》,经研究,同意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黑河是我国西北地区第二大内陆河,发源于青海省祁连山中段,先后流经我省张掖市甘州区、临泽县、高台县和酒泉市金塔县,黑河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全长4.43公里,沿岸分布有张掖市城区28.8万人及多家学校、企事业单位。目前,该段河道两岸尚未形成完整的防洪体系,汛期洪水严重威胁当地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提高该段河道抵御洪水灾害的能力,保障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和基础设施安全,实施黑河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是必要的。

二、工程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黑河甘州区张掖宾馆至国道312线段4.43公里河道范围内建设右岸防洪堤5.21公里,其中新建4.87公里,加固0.34公里;改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

堤防工程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分洪溢流堰为Ⅱ等大⑵型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防洪标准为30年一遇洪水设计、100年一遇洪水校核。

三、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3157.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国家补助和地方自筹。

四、招标方案

根据《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规定,本项目勘察、设计、建筑、监理等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及重要材料的采购,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五、工程效益

工程建成后,可有效提高该段河道防洪能力,保护沿岸张掖市城区28.8万人及多家学校、企事业单位在设计标准内的防洪安全,经济、社会效益显著。

六、工程建设运行管理

黑河干流张掖市河道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工程建成后,移交甘州区水务局进行运行管理,全面负责防洪设施、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接文后,请据此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初设阶段要认真研究省水利厅审查意见中提出的有关问题,复核水文、地质有关成果,分段细化堤防工程和分洪溢流堰地质条件论述,对堤基渗透变形、堤基地震液化、环境水腐蚀及土壤冻胀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处理措施,结合市政建设规划进一步优化堤线布置方案,论证石庙子分洪溢流堰与河道水流关系并研究分洪设施的必要性及合理性,优化分洪堰、溢流堰设计方案,复核旧堤护坡加固措施和新建护坡基础埋深,优化护坡结构型式和材料,优化施工组织设计,积极落实工程建设各项准备条件,以促工程早日建成发挥效益。

 

附件: 黑河张掖市甘州区石庙子分洪溢流堰及国道312线段防洪治理工程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