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分局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定,这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和重大举措,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遵循。地税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旨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结合基层工作的实际,强化措施,靠实责任,明确重点,细化任务。现就基层分局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几点认识。
一、分局长是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牛鼻子
凉州区局干部多,基层分局多,中层领导多。党组抓主体责任的落实,关键是要抓中层,抓中层领导主体责任的落实就抓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基层分局长是分局“一把手”,肩负着抓好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和分局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干部廉洁从税的重大政治责任。理所应当,分局长应义不容辞担负起本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的第一责任人。要始终牢记第一身份是党员,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牢记权力就是责任,作为本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勇于担起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专职纪检监察员和副职要协助本部门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管理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敢抓敢管,要坚决纠正“抓党风廉政建设只是局党组、班子成员以及纪检监察部门的事”的错误认识,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纪律建设。
二、理顺身份,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的支部委员会是主体,支部书记理应是第一责任人,这一点与基层分局长“一把手”的“一岗两责”责任是一致的,也是符合局党组关于分局长履行本部门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的。因此,要改选分局支委,建议分局党支部支部书记由分局长担任,实现支部书记、分局长、第一责任人的统一,以利更好的落实主体责任。
三、以身作则,发挥好模范表率作用
“正人先正己,身正令才行”,基层分局长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带动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打铁还需自身硬”,要在思想上筑牢道德防线,以高标准要求自己,带头传递清白做人、廉洁从税的“正能量”;在组织上坚决同上级党组步调一致,顾全大局,令行禁止;在工作中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作风纪律建设各项规定,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融入到本职工作,自觉履职尽责坚决抵制各种歪风邪气,确保本单位、本部门风清气正、健康发展。
四、敢抓严管,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纪律建设
针对目前干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从严管理干部,切实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工作纪律,抓好作风建设,抓好廉政教育。进一步严明劳动纪律,加大干部日常管理,增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在岗意识、工作意识和纪律意识,严格干部的请销假和考核考勤管理。日常工作和税收业务中强化监督,紧盯重点对象、重点岗位,抓住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将监督的触手延伸至税收每个工作岗位、每个工作环节,确保监督不留死角。要按照区局《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管理办法》,认真做好对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行为的监督管理。要抓好廉政教育工作,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精神和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的通报以及区局中心学习组学习内容,层层传导压力,时刻紧绷廉政这根弦。
五、抓主抓重,从严从紧地抓好同级监督工作
同级纪检监察员是落实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在局党组、纪检组的统一领导下,要认真履行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严格执纪监督。同级纪检监察员要回归本位,以行政监察和纪律检查为重点,突出抓好对本部门、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抓住税款核定、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税收检查等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估,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敢于当“包公”、唱“黑脸”,及时做好“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的提醒工作。
总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是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基层分局是重要环节,只有上下互动,步调一致,齐心协力,履职尽责,常抓严抓,才能抓出好的作风,带出好的队伍。
(武威市凉州区地税局 苏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