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开门致人死亡”案一审宣判 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获刑

30.03.2016  11:51

原标题:被告人犯交通肇事罪一审获刑

一名出租车司机,打开驾驶室左侧车门准备为乘客开另一车门时,竟然撞倒了旁边行驶的一辆电动车,电动车的驾驶人随后遭到一辆公交车的碾轧,并当场身亡。这起令人唏嘘的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今天上午,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对这起“出租车司机开门致人死亡”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出租车司机顾某兴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6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8日14时30分许,被告人顾某兴驾驶出租车沿启东市汇龙镇人民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新金鹰广场北侧路段,临时停车开启驾驶室左侧车门欲下车为乘客开车门时,该出租车的左侧车门与同向行驶至该路段的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骑乘人戴某丹倒地。

倒地后的戴某丹头部被同向行驶至该路段的公交车右后轮碾轧,戴某丹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顾某兴在现场等候处理,并在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肇事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