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将实行驾驶员考核制度

15.03.2016  00:08

  为深化推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3月11日上午,市城运处与我市十几家出租汽车公司法人代表共同召开了2016年全市出租汽车公司法人会议。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力度,运政执法人员将在火车站、西客站等重点区域及市内主要路段设点加强对出租车营运行为路检路查和临时抽检力度,现场查纠强行拼客、车容车貌不整、不使用计价器等违规经营行为,督促驾驶员提升服务质量。同时,组织市城运处处领导、出租科长、稽查队长、法制科长等运政管理人员上讲台为出租车驾驶员面对面授课,讲解行业法规,畅通诉求渠道,了解社情民意,让以往被动授课变为互动交流,提高培训层次和质量。另外,为顺应“互联网+”发展形势,推行互联网+出租客运的定制服务,城运处将衔接市社会服务大数据局,搭建全市统一出租汽车电召调度平台,高效便捷实施调度,减少车辆空驶,方便群众出行。

  2016年,市城运处还与各出租汽车公司签订了《兰州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合同》,以奖优罚劣为原则,实施排名考核。以投诉率、违章率、事故率为主要指标,对各出租汽车公司进行考核,每月公布、每季排名、年终排序。考核年度内排名后五名的,倒数第一扣除全部质保金,倒数第二扣除80%质保金,倒数第三扣除60%质保金,倒数第四扣除40%质保金,倒数第五扣除20%质保金。连续三年排名在后三名内的,不再参加报废更新,现有车辆经营期满后退出行业。奖励“三率”考核进入前十名的先进出租汽车公司,考核第一名的企业将奖励20辆出租汽车指标,第二名奖励15辆,第三名奖励10辆,第四至七名奖励6辆,第八至十名奖励3辆,共78辆指标。

  在出租车驾驶员管理方面,将以规范营运服务行为为主,规范驾驶员文明用语,及时查处车内吸烟、强行拼客、不使用计价器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行为。因多次违规经营计满6分者予以警告,计满12分者将坚决解除承租合同,清除出驾驶员队伍。同时,对表现优异的驾驶员,由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筹资对其进行表彰奖励。设五星级10人、四星级100人、三星级400人,分别给予1万元、5千元和1千元奖励,共100万元。

  会上,李文生表示,通过多种监管手段,今年一定要改变我市出租车行业“脏乱差”的面貌,首先车行要高度重视,严格规范各自公司内的驾驶员,各出租公司应建立制度,确定专人,做好记录,每日利用车内视频监控探头抽检不少于公司车数30%的车辆。对抽检发现的违规行为依据企业与驾驶员签订的服务质量合同进行教育惩处。同时,今后市交通部门也将采取随机检查的手段对夜班驾驶员进行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