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当年出生新生儿随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

25.12.2015  08:19

  中国兰州网12月25日消息 当年出生的新生儿可随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贫困家庭婴幼儿可获公助的营养辅食,这一系列的惠儿政策将在我省全面展开。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未来5年,我省将通过完善制度、加大投入、人才支持等多种手段,切实为贫困地区和家庭的孩童提供更多的关注和保障。

   逐步以学校供餐替代校外供餐

  根据《方案》,我省将扩大贫困地区困难家庭婴幼儿营养改善试点范围,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为重点,为贫困地区6—24个月龄婴幼儿补充辅食营养补充品,预防儿童营养不良和贫血,并逐步实现我省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区全覆盖。同时,因地制宜新建或改扩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伙房或食堂等设施,逐步以学校供餐替代校外供餐。

   提高农村儿童大病保障水平

  《方案》明确,我省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全体农民参合登记等措施,使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儿童。当年出生的新生儿,随其母亲享受新农合待遇,次年按规定补缴个人缴费。鼓励家庭对即将出生的婴儿提前缴纳参合资金。全面推进农村居民大病保险,逐步提高农村儿童大病保障水平。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加大农村儿童医疗救助力度,做好与大病保险制度、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衔接。进一步提高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血友病、儿童脑瘫、极低和超级低出生体重儿、儿童哮喘持续状态、新生儿先天性消化道畸形等重大疾病救治费用保障水平。继续开展甘肃省贫困听障儿童救治项目,将苯丙酮尿症患儿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范围。

   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学前保教费

  针对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不足的实际,该《方案》明确,将开展农村偏远地区学前教育巡回支教试点,在人口分散的山区、牧区设立支教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和动员社会力量招募大中专毕业生志愿者开展巡回支教。在有需要的民族地区加强学前双语教育。各地政府依法落实相关政策,稳定贫困地区幼儿园教职工队伍。通过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等多种途径,优先为贫困地区乡镇幼儿园补充保教人员。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继续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奖补力度。逐步加大对贫困家庭幼儿、孤儿和残疾儿童的资助力度,按照每生每学年1000元的标准,免除贫困家庭幼儿在当地接受学前教育的保教费。

   对乡村教师职待遇倾斜

  《方案》明确,对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在职称评聘、培训进修、评优提职等方面进行倾斜。向贫困地区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发放生活补助。按照省、市、县3比3比3的原则,为贫困地区幼儿园每班配备2名专任教师、1名保育员。每年为贫困地区培训600名幼儿园园长和3000名教师。每年组织500名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师到贫困地区小学附设幼儿园及教学点巡回支教。每年选派200名城市中小学校长,到贫困地区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学期的挂职。每年选派1400名城市优秀教师(含少先队大、中队辅导员),到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农村学校,开展不少于1年的支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