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违规签发人员终身追责

17.04.2015  09:04

  甘肃新闻网兰州4月17日电 据兰州晚报报道:针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近日省卫计委转发国家卫计委有关通知,重申和明确了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重要事项。提出各地要建立出生证管理和签发人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出生证管理和签发机构要坚决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终身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结合我省现状,省卫计委要求各地要加强废证登记和报送。根据国家卫计委安排,各市州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必须于每年2月10日、5月10日、8月10日、11月10日前分别完成上一季度《出生医学证明废证季度统计表》审核,并报省妇幼保健院。各级出生证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要按季度上报《出生医学证明季度配发表》。

  根据国家卫计委《通知》,要建立出生证管理和签发人员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各级出生证管理(主要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妇幼保健机构)和签发机构主要责任人、具体办理人员等均要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各级出生证管理和签发机构要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坚决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终身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首席记者田小东)

  原文标题:我省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违规签发人员终身追责

  原文链接:http://wb.lzbs.com.cn/html/2015-04/17/content_1391044.htm

      甘肃新闻网 【编辑:刘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