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档案局出台整改落实方案促进问题解决

30.05.2014  20:06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入关键节点之际,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促进查摆出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近日,甘肃省档案局出台了《甘肃省档案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改落实阶段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具体措施、时限和责任等。

      《方案》提出,整改落实的基本原则是综合施策、重点整治,让职工切实感受新变化。对事关全局、事业发展、职工关注的重大紧迫问题,将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解决;在重点解决已有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查找问题贯穿始终,顺应群众新要求新期盼;对工作中发现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内容,统筹考虑、全面部署,不推不拖、切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职责分工,实行分工负责制和目标责任制,明确整改总负责人、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人、落实时限;对职责交叉、涉及多个处室的事项,责任领导和牵头处室要加强协调调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力促问题解决;局馆领导班子对所负责整改事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督促牵头处室抓好落实,为局馆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供保障。

      《方案》在解决“四风”问题方面提出了诸多举措。如,针对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学以致用存在差距,思想观念不够解放、服务大局不够到位,掌握实情不够全面、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不够,工作作风不够扎实、任务落实缺乏力度等8个方面的主要问题,在深刻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强化理论武装、积极开拓进取、着力统筹协调、创新工作思路、建立考评体系、严格工作纪律、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班子建设、加强廉洁自律等19项措施,加以重点解决。

      为了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方案》强调,局馆领导班子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局馆第一责任人对整改方案的落实负总责,局馆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分管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分管处室的整改落实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处室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对本处室整改落实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4年1月16日 总第2560期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