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措施助推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26.08.2014  11:08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新创设小微企业发展调研组的工作要求,促进甘肃省小微企业快速发展,省工商局结合省情实际出台了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首先将放宽准入限制,鼓励小微企业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社会事业等投资领域。落实好注册资本由“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年检制”改为“年报制”以及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一址多照”等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小微企业准入门槛、降低创业成本。其次,为缓解融资困难,将指导企业实施商标专用权、股权质押以及动产抵押、债权转股权获得贷款,提高融资效率。从事股权投资、管理的企业名称中的行业可直接表述为“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加快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进度,充分发挥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信用信息采集、整合、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尽快实现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与金融部门沟通共享,以信用资产助力小微企业发展。

  对暂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小微企业在办理合并、解散工商登记时,简化手续,提供便利化服务。合并前仍在有效期内的前置许可,允许合并后小微企业办理变更后继续使用。建立“绿色通道”帮扶制度,定向提供品牌发展、关联产业信息等服务,其中省著名商标认定向小微企业倾斜。